曾向东窗事六韬,拟将弓马属群豪。
探兵已踏葱河雪,刮寇当挥大食刀。
【注释】
曾:曾经。事:使用。六韬:古代兵书,这里指用兵谋略。弓马:指骑射。群豪:指豪杰之士。葱河:指葱岭以东地区,今新疆境内。刮寇:指西域的突厥、回纥等民族。
【赏析】
这首诗是诗人在北征时所作。首句“曾向东窗事六韬”中的“曾”是“曾经”的意思,“向东窗”暗指从军的出征之地,即长安;“事六韬”是指学习军事策略。二句“拟将弓马属群豪”,意思是准备把弓箭和马匹交给英勇善战的人。这里的“群豪”指的是将领或豪杰,表达了诗人对英雄们的敬仰之情。接下来三句“探兵已踏葱河雪,刮寇当挥大食刀”描述了军队深入敌境,与敌人作战的情景。其中“葱河”指的是葱岭以东地区,也就是今天新疆一带;“刮寇”则是指西域的突厥、回纥等民族。这两句诗描绘了一幅战争场景,展现了诗人对战场的热爱和对胜利的渴望。整首诗通过描绘出征前的准备、行军过程中的艰难险阻以及战斗的激烈场面,表现了诗人对国家安危的担忧以及对英勇将士们的赞美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