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劾清时效二疏,纶音忽已下公车。
书生未带封侯相,且向春风卧草庐。
【注释】江上闻乞归命:指唐宪宗元和三年(809年),白居易在长安任中书舍人期间,因被权臣元稹诬陷而贬为江州司马。下口占三绝:指白居易在江州时,作《江州重别李判官》诗三首中的第三首,题为《江州送李十一还京,四韵》。投劾、清效:投去官印。二疏:二疏是唐代大臣的谏议之职,这里指白居易曾任左拾遗。纶音:朝廷下达的命令。忽已:突然。公车:古代指中央政府的车驾。书生:指白居易自己。封侯相:指当朝宰相。草庐:指隐居的地方。
译文:我投去官印不久就又回到官场,皇帝下诏书让我回到京城任职。我虽没有当上宰相,但仍然要继续为国尽忠。我虽然还没有被封官拜相,但我还是愿意像以前一样,到乡下去隐居。赏析:此诗写于白居易贬江州司马时期。诗的前两句写他重新得到朝廷的信任,被派回朝廷做官。后两句则是说自己虽然还没有当上宰相,但依然愿意为朝廷效力,并且愿意像以前那样隐居山林。这首诗表现了白居易不贪恋权力,只求为国家效力的高尚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