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晨挟弹去,薄暮垂鞭归。
堂上歌钟发,迎门换舞衣。
生来豪侠地,不道冶游非。

【注释】:

侵晨:拂晓。 挟弹:携带弹弓。 薄暮:傍晚。 垂鞭:指马鞭。 堂上歌钟发,迎门换舞衣:在宴会厅里敲钟击鼓唱歌,迎接宾客更换跳舞的装束。 生来:天生的,天生的豪侠之地:指吴地(今江苏苏州一带),这里指作者出生的地方。 不道冶游非:不知道冶游是不对的。 冶游:泛指游乐、游玩。

【译文】:

清晨带着弹弓出游,傍晚归来,挥鞭驱马;在大厅上敲钟击鼓唱歌,门前迎客更替舞衣。天生此地是豪侠之地,哪里知道冶游是不对的。

【赏析】:

这首诗写于诗人晚年退居江宁时。诗人早年曾因参加科举考试而受到牵连被贬为长洲县尉。后来得到重用,升任中书舍人、给事中等职。但不久又遭贬谪。诗人一生宦海沉浮,坎坷不平,但他始终不改初衷,坚持自己的志向和节操,不肯随波逐流,屈从权贵,过着优游自在的生活。此诗就是反映他退居江宁后的生活情趣的。

开头两句,写诗人早晨出门,晚上回家的情景。首句“侵晨”点明时间,次句“薄暮”点明时间,两处都用时间来渲染气氛,突出诗人退居江宁后的悠闲自得之情。三、四两句描写宴席上的热闹情景,诗人一出场就引起了一片欢呼声,宾主双方纷纷换了装束。这是对全诗内容的高度概括,也体现了诗人退居江宁后与友人欢聚一堂的愉快心情,同时也表现了他豪迈的气度和潇洒的风度。五、六两句承上启下,诗人在宴会厅中高唱着《乐府诗集》中的《长歌行》等歌曲,迎接宾客更换舞蹈的服饰,表现出宴会的热闹气氛。“堂上歌钟发,迎门换舞衣”,一个“发”字写出了宴会的热烈场面;一个“衣”字则写出了人们欢乐的心情。最后二句,直抒胸臆。诗人以豪放的语言表达了自己的感慨。前文所写的都是外在的表现,这两句则是内在感情的真实流露。“生来”二字表明了诗人对吴地这块地方的喜爱和留恋,“豪侠地”则进一步说明自己在这里度过了一生,“不知冶游非”表明诗人对这种生活方式的不满和反感。

此诗语言通俗,风格质朴。它通过记写宴饮之乐,反映了诗人退居江宁后与友人相聚时的欢快心情,同时也表现了他豪放的性格和洒脱的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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