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父违而早,天遗后死悲。
友于情曷已,对汝泪空垂。
鞠育归惟我,承传系有谁。
室家大人行,须效大人为。

【注释】

克嗣:能继承。侄毕姻:侄女结婚完婚。示以诗二首:写两首诗作为嫁妆。

其一:第一首。尔父违而早,天遗后死悲。友于情曷已,对汝泪空垂。鞠育归惟我,承传系有谁。室家大人行,须效大人为。

【赏析】

《克嗣侄毕姻示以诗二首》是杜甫七言律诗,作于大历三年(768)春。诗人当时已经五十岁高龄,在成都浣花溪畔的草堂里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这首诗是他给侄子克嗣的婚礼上写的,表达了他希望克嗣能够继承自己的志向,成为一代名臣的美好愿望。

诗的第一句“尔父违而早”,意为你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这里表达了诗人对父亲的怀念之情。第二句“天遗后死悲”,意为上天将我遗赠给后死的悲伤。这里表达了诗人对父亲去世的悲痛之情,同时也表达了他对生命的珍视和对未来的期待。第三句“友于情曷已”,意为兄弟之间的情感怎么能够终止呢?这里表达了诗人对于兄弟之间深厚情谊的感慨。第四句“对汝泪空垂”,意为面对你的离去,我的眼泪只能垂挂在那里。这里表达了诗人对于离别的不舍之情。第五句“鞠育归惟我,承传系有谁”,意为抚养教育归依于我,传承的事业由谁来继承呢?这里表达了诗人对于家族事业的责任和担当。第六句“室家大人行,须效大人为”,意为家中长辈已经离开,我必须效仿大人的样子去实现他们的志向。这里表达了诗人对于责任和使命的坚守和追求。

这首诗语言质朴、真挚感人,体现了杜甫诗歌中常见的忧国忧民情怀和崇高的道德观念。同时,这首诗也是杜甫诗歌中较为罕见的亲情题材作品之一,通过描写侄子的婚姻仪式,表达了诗人对家庭和睦、子孙兴旺的美好祝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