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闻范老堂前柏,千载吴中泽尚存。
我种庭槐高百尺,三公当必付诸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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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之所作且适园有诗和之 其十曾闻范老堂前柏,千载吴中泽尚存。

我种庭槐高百尺,三公当必付诸孙。

注释解析:

  • “曾闻”:表示之前有所听闻或见识。
  • “范老堂前柏”:指范仲淹的旧宅门前的柏树,常用于比喻高尚的品质或事迹。
  • “千载吴中泽尚存”:意指经过千年仍能在吴地(今江苏一带)保存下来的恩泽或遗迹。
  • “我种庭槐”:作者自谓种植的庭院槐树,象征个人的努力与成就。
  • “高百尺”:形容槐树非常高大。
  • “三公”:古代指三任高级官职的人,此处可能暗指作者的家族或后代将继承这一荣誉。
  • “付之孙”:意味着将其事业或功绩传承给孙子辈。

赏析:

这首诗通过描绘历史典故和个人情感,表达了对先贤遗德的敬仰及对未来的期望。首句提及的“范老堂前柏”,不仅象征着历史上的典范,同时也暗示了时间的考验与不朽。诗人在第二句中进一步扩展这一主题,提到“我种庭槐高百尺”,不仅显示了个人的勤劳与努力,更通过与历史上的高风亮节相提并论,表达了对前辈的尊重和对自身成就的自豪。最后一句则将这种情感推向高潮,通过预言自己的成就能被传至后世(“三公当必付诸孙”),展现了一种超越个人命运的宽广视野和崇高抱负。整体而言,此诗以其丰富的历史典故、深情的个人寄托以及对未来的积极期许,体现了作者深刻的文化素养和崇高的精神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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