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传挟书律,辱过溺巾时。
不道诸才彦,终无萧望之。
注释:
新传挟书律,辱过溺巾时。
不道诸才彦,终无萧望之。
译文:
新的法律规定,侮辱和陷害贤人,这是不应该的。
没有人才如萧望之那样的贤者,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赏析:
这首诗是杜甫在成都草堂时期所作,表达了他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失望。首句“新传挟书律”指的是新近颁布的法律,禁止人们携带书籍进入公共场所,以此来限制人们的思想和言论自由。这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保守和封闭,对人才的压制。
第二句“辱过溺巾时”则是指那些无耻之徒,他们利用法律的漏洞,侮辱和陷害有才华的人,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这里的“溺巾时”可以理解为“利用时机”,暗示那些无耻之徒正是利用了这些法律的漏洞来打击和陷害他人。
第三句“不道诸才彦,终无萧望之”则是对那些无耻之徒的讽刺。他们认为只有像萧望之那样的贤者才能理解他们的行为,但实际上,他们并不理解真正的贤者,因为他们只是利用法律的漏洞来打击和陷害他人,而不是真正理解和尊重他人的才华和智慧。
整首诗通过讽刺那些无耻之徒的行为,表达了诗人对社会风气的不满和失望。同时,也反映了诗人对人才的珍视和推崇,以及对真正贤者的期待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