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翎,明代诗人,字九苞,又号仪明、宜明,东莞人。王凤翎是明世宗嘉靖三十四年(一五五五年)的举人,曾担任广西宜山县知县。
王凤翎的作品收录于《全粤诗·卷三六六》中,他的诗词创作涵盖了许多题材,包括描写自然景观的诗篇、赠答友人之作以及抒发个人情感的诗歌等。其中,《潞河闻长笛》和《送岑省轩还东莞》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潞河闻长笛》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帝都洛阳的风光与氛围,表达了诗人对故土的深深眷恋以及对友人归途中情景的关切。在《送岑省轩还东莞》中,王凤翎用简洁有力的诗句表达了对友人离别时的不舍和对未来重逢的期望。这些诗作不仅展示了王凤翎卓越的文学才华,也反映了其丰富的情感世界和深邃的思想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