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卫,原名宋景卫,清代诗人
清代诗人宋景卫,是清朝长洲人,其作品《正俗歌为陈媛作》表达了儒家修身尽伦的思想和对守贞节烈女子的赞扬。以下是对该诗及其作者的相关介绍:
生平背景:宋景卫,字景卫,生于长州,是程树之聘妻。她与丈夫程树早年而亡,年仅20岁的景卫请于父后,去程家尽媳妇之责。在夫亡后,景卫以极高的道德标准,写诗称道同县陈氏于夫亡后自经以抗请再婚之举,极申女子未嫁而守贞之大义。同时,她还另写了九百余字的长诗,囊括了儒家圣贤修身尽伦之精华。
诗词原文:这首诗的原文如下:“礼义廉耻四维立,纲常名教万古植。无愧于口无愧身,无愧于身尤汲汲。妇人再醮知身污,若乃未婚心每惑。一身那可容二心,心失谁云身不失……”。
文学价值:宋景卫的诗文展现了她的高洁品质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她不仅在诗歌中弘扬了儒家的道德观念,还通过自己的行为践行了这些理念。她的诗歌以其深刻的内涵、优美的语言和高尚的情感赢得了后世的赞誉。
宋景卫作为清代的一位杰出女性诗人,以其高尚的品德和卓越的文学成就,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她的作品不仅是个人情感的抒发,更是对社会价值观的一种倡导和传承。通过对宋景卫及其作品的学习与研究,人们不仅可以了解到清代的文化风貌,还能够从中汲取到关于人性、道德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