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子入居于申,使申叔去谷,使子玉去宋,曰:「无从晋师。晋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晋国。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废乎?《军志》曰:『允当则归。』又曰:『知难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敌。』此三志者,晋之谓矣。」子玉使伯棼请战,曰:「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间执谗慝之口。」王怒,少与之师,唯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
子玉使宛春告于晋师曰:「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之围。」子犯曰:「子玉无礼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轸曰:「子与之。定人之谓礼,楚一言而定三国,我一言而亡之。我则无礼,何以战乎?不许楚言,是弃宋也。救而弃之,谓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仇已多,将何以战?不如私许复曹、卫以携之,执宛春以怒楚,既战而后图之。」公说,乃拘宛春于卫,且私许复曹、卫。曹、卫告绝于楚。
《左传》 · 僖公 · 僖公二十八年
楚王进入申城居住,命令申叔离开楚国去谷地,又让子玉离开宋国,说:“不要去援助晋国的军队。晋侯在外十九年了,最终得到了晋国。他们所经历的险阻艰难,我都经历过了;他们的人民的情感和真实面目,我也都知道了。天假给他们几年时间,他们就能除去害我的敌人。天赐给他们的位置,难道可以废除吗?《军志》上说:‘符合道义就回国。’又说:‘知道困难就退缩。’又说:‘有德者不可被敌人战胜。’这三个原则,就是晋国的情况。”
子玉派伯棼请求交战,说:“我不敢一定取得胜利,只想借机抓住谗言小人的话柄。”晋文公发怒,只派出西广和东宫与若敖家族中的六名士兵跟随他。
子玉派宛春向晋军通报说:“请求恢复卫成公的地位并且封赏曹国国君,我也解除了包围宋国。”子犯说:“子玉没有礼貌啊!您夺取一个国君的地位,我夺取两个,这是不能失去的。”先轸说:“我们听从他的要求吧。建立和平关系才是礼数,楚国用一句话就可以安定三个国家,我们一句话却要灭亡它们。如果我们不讲礼,还怎么打仗呢?不接受楚国的要求,就是抛弃了宋国。救援之后抛弃它,对诸侯有什么说法?楚国有三个施舍,我们有三个仇恨,怨恨和仇敌已经很多,还要怎么打呢?不如私下答应恢复曹、卫两国的地位来离间他们,抓住宛春来激怒楚国,等战争打响了以后再图谋其他。”晋文公听了很高兴,于是就拘禁了宛春在卫国,并私自答应恢复曹、卫两国的地位。曹、卫两国也宣布与楚国断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