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濮之战,晋中军风于泽,亡大旆之左旃。祁瞒奸命,司马杀之,以徇于诸侯,使茅伐代之。师还。壬午,济河。舟之侨先归,士会摄右。秋七月丙申,振旅,恺以入于晋。献俘授馘,饮至大赏,征会讨贰。杀舟之侨以徇于国,民于是大服。

君子谓:「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诗》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不失赏刑之谓也。」

冬,会于温,讨不服也。

卫侯与元咺讼,宁武子为辅,金咸庄子为坐,士荣为大士。卫侯不胜。杀士荣,刖金咸庄子,谓宁俞忠而免之。执卫侯,归之于京师,置诸深室。宁子职纳橐饘焉。元咺归于卫,立公子瑕。

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

下面是对《左传·僖公》中城濮之战相关诗句的解读和赏析。

诗句原文与译文

  1. 诗句原文
    城濮之战,晋中军风于泽,亡大旆之左旃。祁瞒奸命,司马杀之,以徇于诸侯,使茅伐代之。师还。壬午,济河。舟之侨先归,士会摄右。秋七月丙申,振旅,恺以入于晋。献俘授馘,饮至大赏,征会讨贰。杀舟之侨以徇于国,民于是大服。
    君子谓:「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诗》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不失赏刑之谓也。」
    冬,会于温,讨不服也。
    卫侯与元咺讼,宁武子为辅,金咸庄子为坐,士荣为大士。卫侯不胜。杀士荣,刖金咸庄子,谓宁俞忠而免之。执卫侯,归之于京师,置诸深室。宁子职纳橐饘焉。元咺归于卫,立公子瑕。
    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

  2. 译文
    晋军在泽地进行了一场战斗。战斗中祁瞒背叛了命令,被司马杀死并示众。随后,晋军渡过黄河。舟之侨率先返回。士会代理了晋国军队的指挥权。秋天七月三日,晋军整顿队伍后向晋国进发。献上战利品并斩首敌人,举行了盛大的酒宴庆祝胜利。这次行动显示了晋国讨伐叛变的决心。最终杀了舟之侨来警示全国,人民自此更加信服晋国的领导。
    君子评论说:“晋文公真是个能够用刑罚的人,仅仅用了三次刑罚就使得百姓服从《诗经》说:‘恩惠这片中原之地,用来安抚四方。’这就是不失去赏罚之道。”冬季,在温地举行会盟,是为了惩罚那些不服晋国统治的国家。
    卫侯与元咺发生了纠纷,由宁武子做他的辅佐,金咸庄子担任坐席,士荣担任大士。卫侯无法取胜,被杀的是士荣,金咸庄子被砍去了双脚。但认为宁俞忠诚,免除了他的死罪。抓住卫侯并将其带回京都,关进了监狱。宁子的职位负责运送食物。元咺回到了卫国,拥立公子瑕成为国君。
    这次会盟之时,晋文公召集了周天子,让诸侯前来朝见,同时让周天子进行狩猎。孔子说:“君王召见臣下,这是不能作为典范的。”所以史书记载“天王在黄河的河阳地区狩猎”。这说明了不是在正确的地点狩猎,同时也显示了晋文公的德行。

注释与赏析

  1. 注释
  • 晋中军风于泽:指在泽地进行战斗。
  • 亡大旆之左旃:丢失了大旗左侧的旗帜。
  • 祁瞒奸命:祁瞒阴谋背叛了命令。
  • 司马杀之:司马将祁瞒杀死并示众。
  • 茅伐代之:用茅伐代替祁瞒的位置。
  • 师还:晋军胜利回师。
  • 壬午:日名。
  • 济河:渡河。
  • 舟之侨:舟之侨是晋国的一名官员,先于大军返回。
  • 士会摄右:士会暂时代理军队右方指挥权。
  • 献俘授馘:献上俘虏和割下的耳朵作为战利品。
  • 饮至大赏:举行盛大宴会以庆功。
  • 征会讨贰:出征叛乱国家。
  • 杀舟之侨:杀害舟之侨来警示国人。
  • 民于是大服:因此晋国的民众更加服从晋国的统治。
  1. 赏析
    城濮之战是中国古代军事史上的一次重要战役,它不仅展示了晋国的军事实力,也反映了晋文公的智慧和决断力。此次战争的胜利不仅是武力的胜利,更是政治智慧和民心所向的结果。从整个历史背景来看,晋国通过此次胜利确立了其在中原地区的领导地位,为其后续的发展和扩张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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