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

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

冬,蝝生,饥。幸之也。

《左传·宣公十五年》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史书,其中包含了许多历史故事和人物事迹。这首诗的原文如下:

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

我们来逐句翻译这首诗:

  1. “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 - 晋侯派遣赵同将俘虏的狄人献给周王。
    “不敬” - 表示对周王的不尊敬。

  2. “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 - 刘康公说:”如果不改正这个错误,那么原叔(即赵同)将会有大灾难,这是天意所为(即天夺其魂魄)了。”

诗句注释:

  • “晋侯”:指晋国的君主,这里特指晋文公的后代中的某位君主。
  • “使”:派遣某人去做某事。
  • “赵同”:晋国的大臣,这里特指赵衰的儿子赵同。
  • “献”:奉献、献给。
  • “狄俘”:狄人的俘虏。
  • “周”:周朝,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
  • “不敬”:不尊重、不恭敬。
  • “刘康公”:春秋时期的政治家,名字不详,这里引用的是其名。
  • “曰”:说话时的语气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说”。
  • “天夺之魄矣”:天意要夺走他的魂魄。在这里,”魄”是指人的精气或生命力。

赏析:
这首诗反映了晋国与周朝之间的政治关系和外交行为。通过赵同献俘的行为,表达了晋君对周朝的不敬。而刘康公的警告则揭示了晋国内部可能存在的问题。这首诗体现了古代中国的政治文化和外交策略,以及君臣之间相互依赖、互相制约的关系。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