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二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三月己巳,杞伯□卒。夏,邾畀我来奔。葬杞孝公。陈杀其大夫庆虎及庆寅。陈侯之弟黄自楚归于陈。晋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秋,齐侯伐卫,遂伐晋。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己卯,仲孙速卒。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晋人杀栾盈。齐侯袭莒。

【传】二十三年春,杞孝公卒,晋悼夫人丧之。平公不彻乐,非礼也。礼,为邻国阙。

陈侯如楚。公子黄愬二庆于楚,楚人召之。使庆乐往,杀之。庆氏以陈叛。夏,屈建从陈侯围陈。陈人城,板队而杀人。役人相命,各杀其长。遂杀庆虎、庆寅。楚人纳公子黄。君子谓:「庆氏不义,不可肆也。故《书》曰:『惟命不于常。』」

晋将嫁女于吴,齐侯使析归父媵之,以藩载栾盈及其士,纳诸曲沃。栾盈夜见胥午而告之。对曰:「不可。天之所废,谁能兴之?子必不免。吾非爱死也,知不集也。」盈曰:「虽然,因子而死,吾无悔矣。我实不天,子无咎焉。」许诺。伏之,而觞曲沃人。乐作。午言曰:「今也得栾孺子,何如?」对曰:「得主而为之死,犹不死也。」皆叹,有泣者。爵行,又言。皆曰:「得主,何贰之有?」盈出,遍拜之。

诗句

  • 春:二十四年春二月癸酉朔日,发生日食。
  • 三月己巳,杞伯□去世。
  • 夏,邾国国君来我国避难。
  • 葬杞孝公。
  • 陈国杀死其大夫庆虎及庆寅。
  • 陈国国君的弟弟黄自楚国归附陈国。
  • 晋国栾盈再次回到晋国,进入曲沃。
  • 秋,齐国国君攻打卫国,随后又攻打晋国。
  • 八月,叔孙豹带领军队在雍榆救援晋国。
  • 己卯日,仲孙速去世。
  • 冬十月乙亥日,臧孙纥逃奔到邾国。
  • 晋国人杀死栾盈。
  • 齐侯袭击莒国。

译文

  1. : 二十四年的春天,二月初一(癸酉),发生了日食。
  2. 三月己巳: 三月初四,杞国的伯□去世。
  3. : 夏季,邾国国君来到我们国内避难。
  4. 葬杞孝公: 夏季,为杞孝公安葬。
  5. : 冬季的夏天,陈国杀死了大夫庆虎和庆寅。
  6. : 冬季,陈国国君的弟弟黄自楚国归来归附。
  7. : 春季,晋国悼夫人的丧礼期间,平公没有停止奏乐,这不符合礼仪规定。按照礼仪,对邻国应当有所节制。
  8. : 二十三年春季,因为杞孝公去世,晋国悼夫人守丧。晋平公没有停止奏乐,这是不合礼的。按照礼制,对邻国应当有所节制。
  9. : 冬季,陈国国君跟随楚君前往。公子黄向楚国的两位庆氏控告他们,楚国人召见他们。派庆乐去执行命令,杀死了他们。庆氏因背叛陈国而遭到灭亡。夏季,屈建跟随陈君围攻陈都。陈国人修筑城墙,用板车运送建筑材料,导致人员伤亡。役人们相互命令,各自杀长。最终杀死了庆虎、庆寅。楚国人接纳了公子黄。君子认为:“庆氏不义,不能够肆意妄为。所以《尚书》中说:‘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
  10. : 晋将女儿嫁给吴国,齐国国君派析归父作为陪嫁人员。用藩车装载着栾盈及其随从,把他们送至曲沃。栾盈夜幕降临时见到胥午,告诉他这一切。胥午回答说:“不可以。天所废弃之人,谁能够复兴他呢?你一定要失败。我并不是怕死,是因为认识不到自己的能力。”栾盈说:“即便如此,我为了您而死,我也无悔意。我本来就不属于天意,您不会有罪过。”于是同意他的请求。他们秘密交谈后,开始饮酒。胥午问道:“现在得到了栾孺子,怎么样?”栾盈回答说:“得到君主而为之献身,还是活着。”他们都感叹并流泪。酒过三巡时,又开始说话。大家都说:“得到君主,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栾盈离开,向他们一一拜谢。

注释

  • 经文记录了春秋时期的一系列事件和人物活动,涉及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的内容。
  • 传文是对上述事件的详细解说和评论,体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
  • 通过这些事件和活动,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不安以及各国之间的纷争与合作。

赏析
此诗是《左传》中的一个篇章,主要描述了春秋时期多个国家间的战争、政治斗争以及一些人物的命运变迁。通过这首诗,我们可以了解到古代社会的政治局势和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诗中涉及到的人物如庆氏等,都是当时的显赫家族或贵族,他们的兴衰成败往往能反映出整个国家的兴亡更替。此外,诗中提到的“天命”观念,也揭示了古代人们对命运和天道的一种信仰和理解。整首诗虽然篇幅较短,但内容精炼,通过简短的文字传达了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是研究古代历史的宝贵资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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