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献子求货于叔孙,使请冠焉。取其冠法,而与之两冠,曰:「尽矣。」为叔孙故,申丰以货如晋。叔孙曰:「见我,吾告女所行货。」见,而不出。吏人之与叔孙居于箕者,请其吠狗,弗与。及将归,杀而与之食之。叔孙所馆者,虽一日必葺其墙屋,去之如始至。
夏四月乙酉,单子取訾,刘子取墙人、直人。六月壬午,王子朝入于尹。癸未,尹圉诱刘佗杀之。丙戌,单子从阪道,刘子从尹道伐尹。单子先至而败,刘子还。己丑,召伯奂、南宫极以成周人戍尹。庚寅,单子、刘子、樊齐以王如刘。甲午,王子朝入于王城,次于左巷。秋七月戊申,鄩罗纳诸庄宫。尹辛败刘师于唐。丙辰,又败诸鄩。甲子,尹辛取西闱。丙寅,攻蒯,蒯溃。
莒子庚舆虐而好剑,苟铸剑,必试诸人。国人患之。又将叛齐。乌存帅国人以逐之。庚舆将出,闻乌存执殳而立于道左,惧将止死。苑羊牧之曰:「君过之!乌存以力闻可矣,何必以弑君成名?」遂来奔。齐人纳郊公。
《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范献子求货于叔孙,使请冠焉。取其冠法,而与之两冠,曰「尽矣」 翻译:
在春秋时期的鲁国,范献子为了得到叔孙的财货支持,派人请求送给他帽子,并要求模仿叔孙自己的样式来制作两顶相同的帽子以示诚意,他说:“这些就足够了。” 范献子的此举是为了维护与叔孙婼的关系,确保他的支持能够持续到战争结束。
范献子通过这种手段,不仅得到了叔孙婼的经济援助,更赢得了叔孙的信任和忠诚。同时,范献子也通过这种行为展示了他的谦逊和对权力的尊重。
范献子的行为在当时引起了广泛关注。他的请求被拒绝后,他还不死心,甚至不惜杀害叔孙婼的随从以获得更多财货。然而,这种做法最终导致了叔孙婼的强烈反感,并使得他的名声受损。
范献子最终因为这场政治角力中的过激行为而失败。他的失败也提醒人们,权力的使用必须谨慎,过度的贪婪和自私往往只会带来毁灭性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