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者曰:“亲亲有术,尊贤有等。”言亲疏尊卑之异也。其《礼》曰:丧,父母,三年;妻、后子,三年;伯父、叔父、弟兄、庶子,其;戚族人,五月。若以亲疏为岁月之数,则亲者多而疏者少矣,是妻、后子与父同也。若以尊卑为岁月数,则是尊其妻、子与父母同,而亲伯父、宗兄而卑子也。逆孰大焉?其亲死,列尸弗敛,登堂窥井,挑鼠穴,探涤器,而求其人矣,以为实在,则赣愚甚矣;如其亡也必求焉,伪亦大矣!
取妻身迎,祗褍为仆,秉辔授绥,如仰严亲;昏礼威仪,如承祭祀。颠覆上下,悖逆父母,下则妻、子,妻、子上侵事亲。若此,可谓孝乎?儒者:“迎妻,妻之奉祭祀;子将守宗庙。故重之。”应之曰:此诬言也!其宗兄守其先宗庙数十年,死,丧之其;兄弟之妻奉其先之祭祀,弗散;则丧妻子三年,必非以守、奉祭祀也。夫忧妻子以大负累,有曰:“所以重亲也。”为欲厚所至私,轻所至重,岂非大奸也哉!
【翻译】
儒者说:“亲近的人有方法,尊重贤人有等级。”这是谈论亲疏尊卑的区别。他们的《礼》上说:父母去世,妻子儿女三年;伯父叔父弟兄庶子等亲属则三个月;亲戚族人,五个月。如果按照亲疏来计算年月,那么亲近的人多了,疏远的人少了,就像妻子儿女和父亲是一样的。但如果按照尊卑来计算,那不就是将尊敬妻儿与尊重父母一样,而疏远伯父叔父兄弟等亲人了吗?这样,谁才是真正的大逆不道呢?他亲丧时,把尸体陈列起来却不肯收敛,登上堂屋窥探井口,挖掘鼠洞,搜寻器皿,还要找到那个人了,以为他实在存在,真是愚蠢极了;如果他死了一定要找他,那就是伪善到了极点。
娶妻亲自迎接,恭敬如同仆人,握着马鞭递给她,好像对待严肃的长辈;婚礼仪式中威仪庄重,好像在执行祭祀。颠覆上下尊卑的秩序,违背父母,在下就侵犯到对父母的孝敬;在下就侵犯到对妻儿的孝敬。像这样,可以叫做孝吗?儒者说:“迎娶妻子,是对她奉祀祖先;孩子将要守护宗族宗庙,所以重视她。”我回应他们说:“这是诬蔑之言!”他们的伯父叔叔守护先人的宗庙数十年,死后就守丧三年;兄弟的妻子奉祀先人的祭祀,没有散去;那么妻子儿女守丧三年,一定不是因为他们守护、奉祀祖先的缘故。他们忧虑妻子儿女承担重负,有说“这是为了重视亲人”。为了要厚爱至私,轻爱至重,难道不是最大的奸邪吗!
【注释】
- 亲亲有术,尊贤有等:亲疏尊卑有方法。
- 其《礼》曰:丧,父母,三年:丧服制度中规定:丧事时父母为三年。
- 妻、后子,三年:妻子及继母,为三年丧。
- 伯父、叔父、弟兄、庶子,其;戚族人,五月:伯父、叔父、堂兄弟、庶子等亲属,为五月丧。
- 若以亲疏为岁月之数,则亲者多而疏者少矣:如果按亲疏来决定年月,那么亲的人多了,疏的人少了。
- 妻、后子与父同也:妻子和继母同父亲一样。
- 若以尊卑为岁月数,则是尊其妻、子与父母同,而亲伯父、宗兄而卑子也:如果按尊卑来决定年月,那么尊敬其妻儿与尊重父母相同,而尊重伯父、叔伯兄长而轻视儿子。
- 逆孰大焉:这种逆天行事是何等的大。
- 如其亡也必求焉,伪亦大矣:如果他们死定了一定会寻找他,这是伪诈之大。
- 取妻身迎,祗褍为仆:娶妻亲自迎接,恭敬如同仆人。
- 秉辔授绥,如仰严亲:拿着缰绳递给车夫,好像是敬爱严厉的父母。
- 颠覆上下,悖逆父母:颠覆上下尊卑秩序,违背父母。
- 下则妻、子,妻、子上侵事亲:在下就侵犯到对父母的孝敬。
- 夫忧妻子以大负累,有曰:“所以重亲也”:他忧虑妻子儿女承担重大责任,有说:“这是因为重视亲人。”
- 为欲厚所至私,轻所至重:为了要厚爱至私,轻爱至重。
- 岂非大奸也哉:岂不是最大的奸恶吗!
赏析:
本文通过儒家对于“重亲”的理解和实践进行了批判。儒家强调亲情的重要性,但文中通过对比不同场合下的孝行行为,揭露了儒家理论在实际生活中的扭曲和应用。文章通过对儒家礼仪的描述和批评,揭示了儒家文化中可能存在的虚伪和矛盾现象,从而表达了对现实社会伦理规范的质疑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