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类以行人。说在同。所存与者,于存与孰存?驷异说。推类之难。说在之大校五行毋常胜。说在宜。物尽同名:二与斗,爱,食与招,白与视,丽与,夫与履。一,偏弃之,谓而固是也。说在因。不可偏去而二。说在见与俱、一与二、广与修。无“欲、恶之为益、损”也。说在宜。不能而不害。说在害。损而不害。说在余。异类不吡。说在量。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偏去莫加少。说在故。必热。说在顿。假,必悖。说在不然。知其所以不知。说在以名龋物之所以然,与所以知之,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说在玻无,不必待有。说在所谓。疑。说在逢、循、遇、过。擢,虑不疑。说在有、无。合与一,或复否。说在拒。且然,不可正,而不用害工。说在宜欧。物,一体也。说在俱一、惟是。均之,绝、不。说在所均。字,或徙。说在长宇、久。尧之义也,生于今而处于古,而异时。说在所义。

墨子 · 第四十一章 · 经(下)
止,类以行人。说在同。所存与者,于存与孰存?驷异说。推类之难。说在之大校五行毋常胜。说在宜。物尽同名:二与斗,爱,食与招,白与视,丽与,夫与履。一,偏弃之,谓而固是也。说在因。不可偏去而二。说在见与俱、一与二、广与修。无“欲、恶之为益、损”也。说在宜。不能而不害。说在害。损而不害。说在余。异类不吡。说在量。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偏去莫加少。说在故。必热。说在顿。假,必悖。说在不然。知其所以不知。说在以名龋物之所以然,与所以知之,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说在玻无,不必待有。说在所谓。疑。说在逢、循、遇、过。擢,虑不疑。说在有、无。合与一,或复否。说在拒。且然,不可正,而不用害工。说在宜欧。物,一体也。说在俱一、惟是。均之,绝、不。说在所均。字,或徙。说在长宇、久。尧之义也,生于今而处于古,而异时。说在所义。

译文:
墨子认为,事物的本质和特性可以类比来理解。如果两个事物具有相同的性质,我们就称它们是同类的;如果有不同,就称之为异类。这就是“说在同”。

如果我们要理解一个事物的原因,就必须考虑它与其他事物的相似之处。例如,我们要理解“爱”,就需要知道它的相似物——如“食”、“招”,以及它们的相反物——“欲”(厌恶)、“害”(损害)。这就是“说在同”。

当我们谈论五行时,我们不能总是获胜。这是由于我们无法控制事物的性质和变化,因此我们必须适应它们。这就是“说在不宜”。

当所有事物都被命名为“同”(相同)时,我们就会陷入困境。这是因为我们无法确定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同”。这就是“说在无定”。

当我们谈论事物的本质和原因时,我们必须使用五个基本的方法: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概括。这就是“说在五路”。

当我们对某一事物进行长时间的观察时,即使它的变化很小,我们也不能忽视它。这就是“说在久”。

当我们知道一件事物是什么时,我们还必须知道它为什么是这样的。这就是“说在知”。

当我们遇到一个新的事物时,我们必须首先判断它是否与我们已知的事物相似。这被称为“逢”或“循”,如果它不相似,那么我们就不能接受它。这就是“说在逢”。

当我们遇到一个新事物时,我们必须首先判断它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这被称为“遇”,“遇”的反面是“过”。这就是“说在遇”。

当一个人犯错时,他必须承担后果。这就是“说在责”。

事物的本质和特性是可以改变的。因此,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事物的属性和变化。这就是“说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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