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忠。有司出其所治,则从婬之法,其罪射。务色谩正,婬嚣不静,当路尼众舍事后就,逾时不宁,其罪射。喧嚣骇众,其罪杀。非上不谏,次主凶言,其罪杀。无敢有乐器、弊骐军中,有则其罪射。非有司之令,无敢有车驰、人趋,有则其罪射。无敢散牛马军中,有则其罪射。饮食不时,其罪射。无敢歌哭于军中,有则其罪射。令各执罚尽杀,有司见有罪而不诛,同罚,若或逃之,亦杀。凡将率斗其众失法,杀。凡有司不使去卒、吏民闻誓令,代之服罪。凡戮人于市,死上目行。
谒者侍令门外,为二曹,夹门坐,铺食更,无空。门下谒者一长,守数令入中,视其亡者,以督门尉与其官长,及亡者入中报。四人夹令门内坐,二人夹散门外坐。客见,持兵立前,铺食更,上侍者名。
译文:
墨子 · 第七十章 · 号令人们自己大书特书,记载自己的职责。有司(官署中的官员)如果从政不力,就按照奸邪之法来惩罚他们,他们应被射杀。如果务正的人欺骗、虚妄不正,扰乱朝纲,阻碍政事,当权者放纵下属,超过时间不治理政事,他们应被射杀。喧嚣扰众的人,应被杀死。没有上级的劝谏,次级官员说坏话,应被杀死。没有敢于在军中使用乐器、弊骐马的人,有则应被射杀。没有敢在军中散放牛马的,有则应被射杀。没有按时进食的,应被射杀。没有谁敢在军中歌唱哭喊的,应被射杀。命令各持罚具尽数诛杀,有司见到有罪的不去惩罚,同罪一起处罚,如果逃走了,也一并杀掉。凡将帅指挥士兵失误,应被杀。凡有司不使去卒吏民了解誓令,代为服罪。凡在市中处决人,要让他们死得好看。
谒者侍令门外,作为两个部分,夹门坐,铺食更,不能空着。门下谒者一长,负责监视进入中门的官吏,查看是否有逃亡者,以督察门尉及其长官,及逃者入中报。四人夹令门内坐,两人夹散门外坐。客人见,持兵站立前面,铺食更,上侍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