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始死,迁尸于床,幠用敛衾,去死衣,小臣楔齿用角柶,缀足用燕几,君大夫士一也。
管人汲,不说繘、屈之,尽阶不升堂,授御者;御者入浴:小臣四人抗衾,御者二人浴,浴水用盆,沃水用枓,浴用絺巾,挋用浴衣,如它日;小臣爪足,浴余水弃于坎。其母之丧,则内御者抗衾而浴。管人汲,授御者,御者差沐于堂上-─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甸人为垼于西墙下,陶人出重鬲,管人受沐,乃煮之,甸人取所彻庙之西北厞薪,用爨之。管人授御者沐,乃沐;沐用瓦盘,挋用巾,如它日,小臣爪手剪须,濡濯弃于坎。君设大盘造冰焉,大夫设夷盘造冰焉,士并瓦盘无冰,设床襢笫,有枕。含一床,袭一床迁尸于堂又一床,皆有枕席-─君大夫士一也。
诗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译文
- 君的丧礼:国君去世后第三天开始,子和夫人使用拐杖。五天之后举行葬礼,将大夫的妻子授予杖权。子和大夫在寝门外使用拐杖,寝门之内需要整理好;夫人和世妇在次等位置使用杖,即位后由专人持杖。如果子有国王的命令,则去掉拐杖;如果是国君的命令,则整理拐杖;若占卜有关丧事的事,就去掉拐杖。大夫在国君处使用整理过的拐杖,在大夫处使用拐杖。大夫去世后的第七天开始,主人、主妇、室老等使用拐杖。大夫如果有君王的命令,去掉拐杖;有国君的命令,整理好拐杖;内子作为夫人的命令去掉拐杖,作为世妇的命令则交给他人使用拐杖。
- 士的丧礼:士去世后第二天开始进行安葬准备,三天进行安葬,三天后参加朝廷,主人使用拐杖,妇女们也使用拐杖。在国君和夫人的命令下,如同大夫一样使用拐杖;在大夫和世妇的命令下,如同大夫一样使用拐杖。儿子们都使用拐杖,不用更换身份即位后就使用拐杖。大夫士在丧期间使用拐杖哭泣,在棺材前哭泣时则整理好拐杖。放弃使用拐杖的人,将被斩断并丢弃在隐蔽之处。
注释
- 始死:指国君去世。
- 迁尸于床:将尸体从殡宫中移动到床上。
- 幠用敛衾:用收敛用的被子包裹尸体。
- 小臣楔齿用角柶:小臣用角柶清理牙齿。
- 缀足用燕几:用燕几固定脚部。
- 君大夫士一也:无论是国君、大夫还是士都遵循相同的礼仪规范。
赏析
《丧大记》是《礼记》中关于丧礼的重要文献,详细记录了不同等级的丧礼仪式和相应的行为规范。文章通过对丧礼过程中的一系列细节描述,反映了古代社会对死亡与丧事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同时也体现了儒家文化中的伦理道德观念。通过这篇文章的学习,不仅可以了解到古代的丧礼制度,还可以深入理解儒家思想中关于家族、等级和社会和谐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