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译文

在《礼记·丧大记》中,描述了不同身份的人在丧事期间的饮食规定。

君之丧:

  • 子、大夫、公子、众士:三天不吃饭。
  • 子、大夫、公子:吃粥,但有朝一日会吃到一溢的米;
  • :吃稀饭,喝水。饮食无限制。
  • 夫人、世妇、诸妻:都吃稀饭和水,饮食无限制。
  • 大夫:主人家的儿子和姓(即家族)都吃粥;
  • 众士、妻妾:吃稀饭和水;
  • :与他们一样。
  • 既葬后:主人吃稀饭和水,不吃菜和果。
  • 妇人:也是如此。
  • 君、大夫、士:都是一样的。
  • 练(小殓)时吃菜和果,祥(大殓)时吃肉。
  • 在盛(装殓尸体的容器)里吃饭不用洗手,而在器物上用餐时必须洗手。
  • 吃菜用醋酱调味。
  • 开始吃肉时先吃干的肉,开始喝酒时先喝醴酒。

期之丧:

  • 三不食:不吃饭;
  • 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吃稀饭和水,不吃菜和果。三个月后埋葬,吃肉喝酒。
  • 期终丧:不吃肉,不喝酒,父母健在为母亲,为妻子。
  • 九月之丧:吃饭和喝酒的方式与期之丧相同,吃肉但不与人共乐。
  • 五月三月之丧:一次不吃饭两次不吃饭都可以。
  • 比葬:吃肉喝酒,但不与人共乐。
  • 叔母、世母、故主、宗子:吃肉喝酒。不能吃饭粥,可以菜汤代替;如果有疾病,吃肉喝酒也可以。
  • 五十岁不成丧:五十岁的人没有完成丧事就不能穿衰麻。
  • 七十岁唯衰麻在身:七十岁的老人只有衰麻在身。
  • 既葬:如果是君的丧事,那么也要吃;如果是大夫父的朋友,也吃。不吃梁肉,如果有酒则拒绝。

赏析

这段记载是《礼记·丧大记》中的一段关于丧事期间的饮食规范,反映了古代对丧事的礼仪要求和对死者的尊重。文中详细规定了不同身份的人员在丧事期间的饮食标准和禁忌,体现了古人对生死观念的独特理解和对礼仪的重视。同时,通过饮食的规定来表达对死者的哀悼之情以及对生者的约束和规范。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