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颛顼有共工之陈以定水害。唐、虞之际,至治之极,犹流共工,放讠雚兜,窜三苗,殛鲧,然后天下服。夏有甘扈之誓,殷、周以兵定天下矣。天下既定,戢臧干戈,教以文德,而犹立司马之官,设六军之众,因井田而制军赋。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故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具,是谓乘马之法。一同百里,提封万井,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谓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也,是谓千乘之国。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故称万乘之主。戎马、车徒、干戈素具,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狝,冬大阅以狩,皆于农隙以讲事焉。五国为属,属有长;十国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四为州,州有牧。连师比年简车,卒正三年简徒,群牧五载大简车、徒,此先王为国立武足兵之大略也。
汉书·志·刑法志
诗句与译文对照
《汉书·志·刑法志》原文:
故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具,是谓乘马之法。一同百里,提封万井,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谓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也,是谓千乘之国。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故称万乘之主。戎马、车徒、干戈素具,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狝,冬大阅以狩,皆于农隙以讲事焉。五国为属,属有长;十国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四为州,州有牧。
连师比年简车,卒正三年简徒,群牧五载大简车、徒,此先王为国立武足兵之大略也。
注释详解
- “故四井为邑”:古时每四十井构成一邑,即四井为一邑。
- “丘,十六井也”:每十六井形成一个丘,丘代表一个较大的聚落或行政区。
- “戎马一匹”:每邑配备一定数量的战马作为军事用途。
- “兵车一乘”:每邑拥有一辆兵车用于军事运输或指挥。
- “干戈备具”:表示武器齐全,准备就绪。
- “邑居”:指居住区或城堡。
- “戎马四万匹”:每个地方长官(卿、大夫)所管辖的区域内拥有的战马数目。
- “千乘之国”:诸侯国的称呼,千乘代表拥有千辆战车的军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