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各自用为其市平,毋拘它所。众民卖买五谷、布帛、丝绵之物,周于民用而不雠者,均官有以考检厥实,用其本贾取之,毋令折钱。万物卬贵,过平一钱,则以平贾卖与民。其贾氐贱,减平者,听民自相与市,以防贵庾者。民欲祭祀、丧纪而无用者,钱府以所入工、商之贡但赊之,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毋过三月。民或乏绝,欲贷以治产业者,均授之,除其费,计所得受息。毋过岁什一。
羲和鲁匡言:“名山、大泽,盐、铁、钱、布、帛,五均赊贷,斡在县官,唯酒酤独未斡。酒者,天之美禄,帝王所以颐养天下,享祀祈福,扶衰养疾。百礼之会,非酒不行。故《诗》曰‘无酒酤我’,而《论语》曰‘酤酒不食’,二者非相反也。夫《诗》据承平之世,酒酤在官,和旨便人,可以相御也。《论语》孔子当周衰乱,酒酤在民,薄恶不诚,是以疑而弗食。今绝天下之酒,则无以行礼相养;放而亡限,则费财伤民。请法古,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为一均,率开一卢以卖,雠五十酿为准。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各以其市月朔米曲三斛,并计其贾而参分之,以其一为酒一斛之平。除米曲本贾,计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入官,其三及糟CE6D、灰炭给工器、薪樵之费。”
下面是《汉书·志·食货志下》的诗句翻译:
- 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诸司市”指的是古代负责交易的官员或机构。这里他们依据四季中的特定月份来确定商品的价格,即所谓的“上”、“中”、“下”价格,分别对应春季(上涨)、夏季(上涨)、秋季(下跌)和冬季(下跌)。
- 毋拘它所:“毋拘它所”意味着这些价格不应受其他因素影响,保持固定不变。
- 民买卖五谷、布帛、丝绵之物,周于民用而不雠者:这里的“雠”字可能是指“售”或“卖”。意思是百姓在买卖粮食、布帛、丝绸等物品时,能够完全满足日常需要,并且不出现短缺。
- 用其本贾取之,毋令折钱:“本贾”指的是最基本、最真实的价格,即没有经过市场炒作的原始价格。这里的意思是,政府不应该通过贬值货币的方式来获取利益,而是应当按照这个真实价格来征税或进行其他经济活动。
- 万物卬贵,过平一钱,则以平贾卖与民:“卬贵”在这里可能是一个错别字,正确的应该是“踊贵”,“踊贵”指的是物价过高。如果市场上的商品价格超过了正常水平,那么政府应该以正常的市场价格出售给百姓,以避免通货膨胀。
- 民欲祭祀、丧纪而无用者,钱府以所入工、商之贡但赊之:“但赊之”可能是指“仅提供赊账服务”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当百姓因为祭祀或丧事而无法偿还债务时,官府会提供一种赊账服务,允许他们在未来某个时间偿还债务。这种制度有助于缓解百姓的经济压力,同时也保证了官府的收入。
- 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毋过三月:这句话的意思是,祭祀活动的时间不得超过十天,丧葬活动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这是为了确保百姓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必要的祭祀或丧事,避免因时间过长而导致的浪费。
- 民欲祭祀、丧纪而无用者,钱府以所入工、商之贡但赊之:这句话的前半部分与上一句相同。后半部分则是说,当百姓因为祭祀或丧事而无法偿还债务时,官府会提供一种赊账服务,允许他们在未来某个时间偿还债务。这种制度有助于缓解百姓的经济压力。
这段诗句主要讲述了政府对于市场物价的管理和调控措施。通过对“诸司市”、“上”、“中”、“下”的价格设定,以及对百姓购买五谷、布帛、丝绸等物品的税收政策的描述,反映了古代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和管理。同时,还提到了官府对于祭祀和丧事的赊账服务,以及物价管理的原则。这些内容不仅展示了古人的智慧,也为现代经济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