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思灾。刘向以为,东阙所以朝诸侯之门也,罘思在其外,诸侯之象也。汉兴,大封诸侯王,连城数十。文帝即位,贾谊等以为违古制度,必将叛逆。先是,济北、淮南王皆谋反,其后吴、楚七国举兵而诛。

景帝中五年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先是,栗太子废为临江王,以罪征诣中尉,自杀。丞相条侯周亚夫以不合旨称疾免,后二年下狱死。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辽东高庙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曰:“《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是故天下有物,视《春秋》所举与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伦类以贯其理,天地之变,国家之事,粲然皆见,亡所疑矣。按《春秋》鲁定公、哀公时,季氏之恶已孰,而孔子之圣方盛。夫以盛圣而易孰恶,季孙虽重,鲁君虽轻,其势可成也。故字公二年五月两观灾。两观,僭礼之物。天灾之者,若曰,僭礼之臣可以去。已见罪征,而后告可去,此天意也。定公不知省。至哀公三年五月,桓宫、釐宫灾。二者同事,所为一也,若曰燔贵而去不义云尔。哀公未能见,故四年六月毫社灾。两观、桓、釐庙、毫社,四者皆不当立,天皆燔其不当立者以示鲁,欲其去乱臣而用圣人也。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见灾者,鲁未有贤圣臣,虽欲去季孙,其力不能,昭公是也。至定、哀乃见之,其时可也。不时不见,天之道也。今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于礼亦不当立,与鲁所灾同。其不当立久矣,至于陛下时天乃灾之者,殆其时可也。昔秦受亡周之敝,而亡以化之;汉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夫继二敝之后,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难治甚矣。又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骄扬奢侈,恣睢者众,所谓重难之时者也。陛下正当大敝之后,又遭重难之时,甚可忧也。故天灾若语陛下:‘当今之世,虽敝而重难,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出。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乃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云尔。在外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庙,犹灾燔之,况诸侯乎!在内不正者,虽贵如高园殿,犹燔灾之,况大臣乎!此天意也。罪在外者天灾外,罪在内者天灾内,燔甚罪当重,燔简罪当轻,承天意之道也。”

这首诗的主题是关于天灾与治理的关系。诗中通过描述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灾害,表达了天意与政治治理之间的密切关系。

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思灾。刘向以为,东阙所以朝诸侯之门也,罘思在其外,诸侯之象也。汉兴,大封诸侯王,连城数十。文帝即位,贾谊等以为违古制度,必将叛逆。先是,济北、淮南王皆谋反,其后吴、楚七国举兵而诛。景帝中五年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先是,栗太子废为临江王,以罪征诣中尉,自杀。丞相条侯周亚夫以不合旨称疾免,后二年下狱死。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辽东高庙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曰:“《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是故天下有物,视《春秋》所举与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伦类以贯其理,天地之变,国家之事,粲然皆见,亡所疑矣。”

这段话的意思是:在西汉文帝七年(公元前173年),未央宫东侧的罘思发生了火灾。刘向认为,东侧是接待诸侯的地方,而火灾发生在那里,是因为诸侯的象征。当时汉朝刚刚兴起,就大肆分封了诸侯王,建立了许多城市。文帝即位后,贾谊等人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古代的制度,可能会导致叛乱。在此之前,济北和淮南两王都已经谋划造反,后来吴、楚七国联合发动叛乱并被平定。景帝中元五年八月己酉日,未央宫东侧再次发生火灾。此前,栗太子已被废为临江王,因有罪被召去中尉处自首,最后自杀身亡。丞相条侯周亚夫因为不符合皇帝的意愿而请求辞职,两年后入狱而死。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日,位于辽东的高庙也发生了火灾。四月壬子日,高园便殿也发生了火灾。董仲舒回答说:“《春秋》的原则是举过去的事情来说明未来的事情,因此对于天下万物,只要我们能够看到《春秋》所提到的与它相对应的事物,就可以了解其精髓所在,理解其中的法则。天地的变化,国家的事情,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没有疑问了。”

这段对话反映了汉代政治斗争的激烈,以及董仲舒对治国理念的看法。他认为《春秋》的“举往以明来”原则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国家大事,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混乱。同时,他也强调了天命的重要性,认为国家的兴衰是由天命决定的,而不是人为所能改变的。

景帝中元五年八月己酉日,未央宫东侧再次发生火灾。此前,栗太子已被废为临江王,因有罪被召去中尉处自首,最后自杀身亡。丞相条侯周亚夫因为不符合皇帝的意愿而请求辞职,两年后入狱而死。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日,位于辽东的高庙也发生了火灾。四月壬子日,高园便殿也发生了火灾。董仲舒回答说:“《春秋》的原则是举过去的事情来说明未来的事情,因此对于天下万物,只要我们能够看到《春秋》所提到的与它相对应的事物,就可以了解其精髓所在,理解其中的法则。天地的变化,国家的事情,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没有疑问了。”

这段对话反映了汉代政治斗争的激烈,以及董仲舒对治国理念的看法。他认为《春秋》的“举往以明来”原则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国家大事,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混乱。同时,他也强调了天命的重要性,认为国家的兴衰是由天命决定的,而不是人为所能改变的。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日,辽东高庙发生火灾。四月壬子日,高园便殿也发生了火灾。董仲舒回答说:“《春秋》的原则是举过去的事情来说明未来的事情,因此对于天下万物,只要我们能够看到《春秋》所提到的与它相对应的事物,就可以了解其精髓所在,理解其中的法则。天地的变化,国家的事情,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没有疑问了。”

这段对话反映了汉代政治斗争的激烈,以及董仲舒对治国理念的看法。他认为《春秋》的“举往以明来”原则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国家大事,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混乱。同时,他也强调了天命的重要性,认为国家的兴衰是由天命决定的,而不是人为所能改变的。

赏析:这首诗通过描述不同历史时期的自然灾害和政治事件,展示了中国古代政治哲学中的天人感应观念。诗中所提到的各种灾难和事件,都是根据《春秋》的经义来解释的,即通过观察自然现象来推测社会政治的变化。这种思想在当时是一种重要的治国理念,旨在通过对自然规律的理解和顺应,来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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