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家不能改也。
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剸决于名,时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兴舍。故曰“圣人不巧,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实不中其声者谓之款。款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复反无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合,故圣人重之。
诗句: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家不能改也。
译文:法家主张不应区分亲疏贵贱,一切以法律为准绳,这样做虽然可以暂时达到目的,但不能长期实行。因为过度的严厉会导致恩情的消失。如果君主尊重大臣,明确各自的职责而不超越,即使是众多学派也不能改变这一点。
注释:法家:主张法治的政治派别。法:指法律。别(bié):区分;区别。亲(qīn):亲近,爱护。疏:疏远。不殊贵贱:不考虑贵贱。一断于法:完全依据法律来决断。严而少恩:过分严格,缺少温情。
名家:古代哲学流派之一,代表人物为公孙龙。苛察缴绕:苛求,细致。缴绕:纠缠。使人不得反其意:让人无法违背自己的意见。剸决于名:在名与实之间做抉择,即对事物表象和实质进行判断。时失人情:时常忽视人情世故。
道家:主张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流派。无为:不过分干预事物的自然发展过程。又曰无不为:又说无所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实际做法容易实现,但其言辞难以理解。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其方法以无形无质、顺应自然为根本,以守成不变为运用。无成势,无常形:没有固定的形式。不为物先后,故能为万物主:不会因循守旧或盲目创新,因此能够成为万物的主宰者。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既有明确的法规,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策略。有度无度,因物兴舍:既有明确的限度,又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圣人不巧,时变是守”:圣人不会耍小聪明,而是顺应变化。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虚怀若谷是道的本质特征,遵循天时地利就是君王的原则。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实不中其声者谓之款:符合要求的是正道,不符合要求的则是邪道。款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复反无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合,故圣人重之。
赏析:这是《史记·太史公自序》中的一段文字,司马迁通过对法家、名家、道家等学派的评论,表达了自己对于治国理念的看法和追求。他认为法家过于严格,缺乏温情;名家过于纠结细节,忽略了整体;道家主张顺其自然,但过于强调虚无,缺乏具体的操作性。他主张在尊重传统的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既要有明确的规则,也要有适度的自由度,这样才能更好地治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