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义所收宛令刘立闻义举兵,上书愿备军吏为国讨贼,内报私怨。莽擢立为陈留太守,封明德侯。

始,义兄宣居长安,先义未发,家数有怪,夜闻哭声,听之不知所在。宣教授诸生满堂,有狗从外入,啮其中庭群雁数十,比惊救之,已皆断头。狗走出门,求不知处。宣大恶之,谓后母曰:“东郡太守文仲素俶傥,今数有恶怪,恐有妄为而大祸至也。大夫人可归,为弃去宣家者以避害。”母不肯去,后数月败。

莽尽坏义第宅,污池之。发父方进及先祖冢在汝南者,烧其棺柩,夷灭三族,诛及种嗣,至皆同坑,以棘五毒并葬之。而下诏曰:“盖闻古者伐不敬,取其鲸鲵筑武军,封以为大戮,于是乎有京观以惩淫慝。乃者反虏刘信、翟义悖逆作乱于东,而芒竹群盗赵明、霍鸿造逆西土,遣武将征讨,咸伏其辜。惟信、义等始发自濮阳,结奸无盐,殄灭于圉。赵明依阻槐里环堤,霍鸿负倚周至芒竹,咸用破碎,亡有余类。其取反虏逆贼之鲸鲵,聚之通路之旁,濮阳、无盐、圉、槐里、周至凡五所,各方六丈,高六尺,筑为武军,封以为大戮,荐树之棘。建表木,高丈六尺。书曰‘反虏逆贼鲸鲵’,在所长吏常以秋循行,勿令坏败,以惩淫慝焉。”

诗句:
初,义所收宛令刘立闻义举兵,上书愿备军吏为国讨贼,内报私怨。
译文:
起初,翟芳的友人刘立听说翟芳起兵反抗王莽,就上书表示愿意加入军队,为国家讨伐贼寇,这是出于私怨的原因。
注释:

  • 本句出自《汉书·传·翟方进传》。
  • “初”表示事情的开始。
  • “义”指翟芳。“所收宛令”指的是他手下的一个官员,名叫刘立。
  • “刘立闻义举兵”是指刘立得知翟芳起兵的消息。
  • “上书愿备军吏为国讨贼”是指刘立上书请求加入军队,为国讨伐贼寇。
  • “内报私怨”是指刘立上书的原因是私人恩怨。
  • “书曰‘反虏逆贼鲸鲵’”是指诏书中写有对反叛者的谴责和警告。
  • “取反虏逆贼之鲸鲵”是指抓捕叛乱者,将其作为惩罚的对象。
  • “聚之通路之旁,濮阳、无盐、圉、槐里、周至凡五所,各方六丈,高六尺,筑为武军,封以为大戮,荐树之棘”是指将叛逆者聚集在指定地点,用武力镇压,并在其周围种植荆棘以警示后人。
    赏析:
    这段诗句描述了翟芳在起义后与同僚之间的互动。刘立因私心而向朝廷上书,但最终被揭发,成为起义军中的一名叛贼。他的下场也反映出当时政治环境的残酷性,以及忠臣良将往往因为忠诚而受到迫害。同时,诗中的描写细节如筑武军、封以为大戮等反映了起义过程中使用武力镇压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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