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永字子云,长安人也。父吉,为卫司马,使送郅支单于侍子,为郅支所杀,语在《陈汤传》。永少为长安小史,后博学经书。建昭中,御史大夫繁延寿闻其有茂材,除补属,举为太常丞,数上疏言得失。

建始三年冬,日食、地震同日俱发,诏举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太常阳城侯刘庆忌举永待诏公车。对曰:

陛下秉至圣之纯德,惧天地之戒异,饬身修政,纳问公卿,又下明诏,帅举直言,燕见绎,以求咎愆,使臣等得造明朝,承圣问。臣材朽学浅,不通政事。窃闻明王即位,正五事,建大中,以承天心,则庶征序于下,日月理于上;如人君淫溺后宫,船乐游田,五事失于躬,大中之道不立,则咎征降而六极至。凡灾异之发,各象过失,以类告人。乃十二月朔戊申,日食婺女之分,地震萧墙之内,二者同日俱发,以丁宁陛下,厥咎不远,宜厚求诸身。意岂陛下志在闺门,未恤政事,不慎举错,娄失中与?内宠大盛,女不遵道,嫉妨专上,妨继嗣与?古之王者废五事之中,失夫妇之纪,妻妾得意,谒行于内,势行于外,至覆倾国家,或乱阴阳。昔褒姒用国,宗周以丧;阎妻骄扇,日以不臧。此其效也。经曰:“皇极,皇建其有极。”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时则有日月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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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建昭中": "指的是汉成帝时期的建昭年间,约公元8年。",    
"繁延寿": "是西汉时期著名的御史大夫,以公正廉洁著称。",    
"太常丞": "古代的一种官职名称,负责管理国家的礼乐、祭祀等事务。",    
"日食、地震同日俱发": "指某年发生的两次天象现象同时出现。",    
"丁宁陛下": "提醒或告诫皇帝,表达对皇帝的关心和期望。",    
"内宠大盛": "后宫中的宠爱过于盛大,可能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和混乱。",    
"覆倾国家": "颠覆国家的稳定,导致国家陷入混乱。",    
"皇极": "儒家哲学概念,指天下万物的最终归宿和根本原则。",    
"皇建其有极": "强调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来规范行为,保证秩序。",    
"时则有日月乱行": "指当世有失序的情况发生,如日月运行不按常理。",    
"经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时则有日月乱行:": "出自《尚书·洪范》中的话,意味着当君主没有确立自己的权威和原则时,会导致社会的混乱和动荡。    
},    
"赏析": "《汉书·传·谷永杜邺传》记载了谷永和杜邺两人的故事。谷永字子云,长安人,他的父亲谷吉曾作为卫司马出使至郅支单于国(今吉尔吉斯斯坦一带),结果被郅支单于所杀。谷永年少时为长安小史,后博学经书,在担任太常丞期间多次上疏言得失。建昭中,御史大夫繁延寿听闻其才华出众,便举荐谷永为太常丞,并数上疏言得失。然而,谷永在建始三年冬,即公元1年冬天的天象异常中,提出了一系列警示性的建议,认为皇帝应当自省,避免过失,以免国家遭受灾难。他的这些观点反映了他对当时政治状况的关注以及对于帝王治理的期望。此传记通过谷永与杜邺的故事,展现了东汉初年士人对于国家大事的关注以及他们的政治理想。虽然二人的观点存在差异,但都体现了他们对国家的忧虑以及对正直和道德的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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