轵有儒生侍使者坐,客誉郭解,生曰:“解专以奸犯公法,何谓贤?”解客闻之,杀此生,断舌。吏以责解,解实不知杀者,杀者亦竟莫知为谁。吏奏解无罪。御史大夫公孙弘议曰:“解布衣为任侠行权,以睚眦杀人,解不知,此罪甚于解知杀之。当大逆无道。”遂族解。
自是之后,侠者极众,而无足数者。然关中长安樊中子,槐里赵王孙,长陵高公子,西河郭翁中,太原鲁翁孺,临淮皃长卿,东阳陈君孺,虽为侠而恂恂有退让君子之风。至若北道姚氏,西道诸杜,南道仇景,东道赵佗羽公子,南阳赵调之徒,盗跖而居民间者耳,曷足道哉!此乃乡者朱家所羞也。
萭章字子夏,长安人也。长安炽盛,街闾各有豪侠,章在城西柳市,号曰“城西萭章子夏”。为京兆尹门下督,从至殿中,侍中诸侯贵人争欲揖章,莫与京兆尹言者。章逡循甚惧。其后京兆不复从也。
译文:
轵县有一位儒生侍奉使者而坐,有客人称赞郭解,儒生说:“郭解专门凭奸邪犯法,怎么能说他是贤人?”郭解的客人听说后杀了这个儒生,割断了他的舌头。官吏追究郭解,他实际上不知道杀的人是谁;被杀害的人也最终不知道凶手是谁。官吏向皇帝上奏郭解无罪。御史大夫公孙弘议论说:“郭解以平民之姿行事侠义,凭一点小小的怨愤就杀人,郭解并不知情,这种罪比知情杀人还要严重。应当处以大逆无道之罪。”于是族灭了郭解全家。
自此后,侠客极多,但没有值得称道的。然而关中长安樊中子、槐里赵王孙、长陵高公子、西河郭翁中、太原鲁翁孺、临淮皃长卿、东阳陈君孺等人虽然是侠客,但他们却恂恂有退让君子之风。至于北道姚氏,西道诸杜,南道仇景,东道赵佗羽公子,南阳赵调之辈,都是像盗跖一样生活在民间的人,又怎么能说得上呢!这是朱家所羞于见的人物。
注释:
- 轵(zhǐ):古地名。今属河南省济源市一带。
- 儒生(rú shēng):古代指读书人。
- 侍使者坐:侍奉使者并陪伴坐着。
- 客誉郭解:有位客人称赞郭解。
- 专以:专门以。
- 公法:法律。
- 贤:贤能、贤明。
- 断舌:割断其舌。
- 吏:官吏。
- 实不知:确实不知道。
- 当:应当。
- 罪甚于知:罪行更甚于自己知道的情况。
- 当:应该。
- 大逆无道:极其悖戾和没有道德。
- 萭章字子夏:萭章是他的字,子夏是他的名。
- 长安炽盛:长安非常繁荣昌盛。
- 街闾:城市里大街小巷。
- 京兆尹门下督:京兆尹的下属官员,负责监督京城内的秩序。
- 侍中:在皇帝身边担任顾问或侍卫的官员。
- 诸侯:诸侯国君主的封地。
- 争欲揖:争相想拱手行礼。
- 莫与京兆尹言者:没有人敢和京兆尹说话。
- 逡循甚惧:徘徊不敢前进的样子。
- 其后:之后。
- 不复从:再也不跟随他走。
赏析:
本诗通过叙述郭解因小失大,最终被族灭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上对侠义行为的看法和评价标准。《汉书·游侠传》记载了一个关于郭解的悲剧故事,这个故事不仅展示了郭解的侠义行为,也揭示了当时社会对于“侠”的复杂看法。
诗中的儒生认为郭解专门以奸犯公法,因此批评他是“何谓贤”。这反映了儒家价值观对于“正义”和“公正”的重视,以及对不正当行为的批判。同时,这也体现了儒家对于个人行为的严格要求和社会规范的维护。
郭解的客人听闻此事后,决定杀掉儒生,这一事件进一步揭示了社会的残酷和个人行为的无奈。郭解虽然并不知道客人的行为,但他仍然受到了牵连,这说明了当时社会对于个人行为后果的关注和对“无辜受害”者的同情。
诗中提到的“乡者朱家所羞”,指的是历史上著名的侠义人物朱家,他因为帮助朋友而受到官府的追捕,最终选择逃亡。这一事件体现了社会对于侠义行为的认可和支持,同时也揭示了社会对于个体行为的期望和压力。
这首诗通过对一个侠客郭解的故事的描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对于侠义行为的不同看法和评价标准,以及个人行为与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