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城帝河平中,夜郎王兴与钅句町王禹、漏卧侯俞更举兵相攻。牂柯太守请发兵诛兴等,议者以为道远不可击,乃遣太中大夫蜀郡张匡持节和解。兴等不从命,刻木象汉吏,立道旁射之。杜钦说大将军王凤曰:“太中大夫匡使和解蛮夷王侯,王侯受诏,已复相攻,轻易汉使,不惮国威,其效可见。恐议者选耎,复守和解,太守察动静有变,乃以闻。如此,则复旷一时,王侯得收猎其众,申固其谋,党助众多,各不胜忿,必相殄灭。自知罪成,狂犯守尉,远臧温暑毒草之地,虽有孙、吴将,贲、育士,若入水火,往必焦设,知勇亡所施。屯田守之,费不可胜量。宜因其罪恶未成,未疑汉家加诛,阴敕旁郡守尉练士马,大司农豫调谷积要害处,选任职太守往,以秋凉时入,诛其王侯尤不轨者。即以为不毛之地,亡用之民,圣王不以劳中国,宜罢郡,放弃其民,绝其王侯勿复通。如以先帝所立累世之功不可堕坏,亦宜因其萌牙,早断绝之,及已成形然后战师,则万姓被害。”
至城帝河平中,夜郎王兴与钅句町王禹、漏卧侯俞更举兵相攻。
【译文】:在汉武帝时期,夜郎国的王兴与句町国的王禹和漏卧侯俞再次举起武器互相攻击。
注释:至城帝河平,即指汉武帝时期;夜郎国是西南的一个少数民族国家,位于今贵州一带;兴,是夜郎国的王;禹,是句町国的王;俞,是漏卧侯的首领。
牂柯太守请发兵诛兴等,议者以为道远不可击,乃遣太中大夫蜀郡张匡持节和解。
【译文】:牂柯郡的长官请求派遣军队去诛杀王兴等人,但是有人认为道路遥远不可能攻击成功,于是就派遣太中大夫、蜀郡人张匡拿着符节前去和解。
注释:牂柯郡,古地名,今贵州省一带;牂柯太守,指牂柯郡的长官;请发兵,是指牂柯郡的长官要求派遣军队去诛杀王兴等人;议者,指那些持不同意见的人;以为道远不可击,是指他们认为道路遥远而不可能攻击成功;乃,于是;遣使,是指派出使者;张匡,名不详,蜀郡人,当时担任太中大夫。
兴等不从命,刻木象汉吏,立道旁射之。
【译文】:王兴等人没有听从命令,他们用木头雕刻成汉朝官员的形象,并立在路边进行射击。
注释:不从命,指王兴等人没有听从命令;刻木象汉吏,是指用木头雕刻成汉朝官员的形象;立道旁,是指在路边立着;射之,是指用箭射向他们。
杜钦说大将军王凤曰:“太中大夫匡使和解蛮夷王侯,王侯受诏,已复相攻,轻易汉使,不惮国威,其效可见。恐议者选耎,复守和解,太守察动静有变,乃以闻。如此,则复旷一时,王侯得收猎其众,申固其谋,党助众多,各不胜忿,必相殄灭。自知罪成,狂犯守尉,远臧温暑毒草之地,虽有孙、吴将,贲、育士,若入水火,往必焦设,知勇亡所施。屯田守之,费不可胜量。宜因其罪恶未成,未疑汉家加诛,阴敕旁郡守尉练士马,大司农豫调谷积要害处,选任职太守往,以秋凉时入,诛其王侯尤不轨者。即以为不毛之地,亡用之民,圣王不以劳中国,宜罢郡,放弃其民,绝其王侯勿复通。如以先帝所立累世之功不可堕坏,亦宜因其萌牙,早断绝之,及已成形然后战师,则万姓被害。”
【译文】:杜钦对大将军王凤说:“太中大夫张匡出使去调解蛮夷王侯之间的争端,这些王侯接受了皇帝的命令后又相互攻击起来,轻易地对待汉朝使臣毫不惧怕朝廷的威严,这种情形是可以见到的。担忧的是那些持不同意见的人坚持原来的决定,仍然维持和解的局面,太守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就向朝廷报告。这样做的话就会白白浪费一段时间,王侯可以聚集自己的势力,加强自己的阴谋,他们的党羽会越来越多,大家互不相让,最终一定会互相残灭。他们自己知道自己犯了罪,会狂妄地向守军挑战,躲藏在炎热的地方,即使像孙膑、吴起、廉颇、李牧那样勇敢的将领和勇士们也无可奈何。因此应该屯田守护边境地区,费用是无法计算的。应当趁他们罪恶还没有形成之前,不怀疑汉朝要对他们进行惩罚,暗中指令附近的郡县太守训练兵马,大司农预先调运粮食到险要的地方储备,选派有能力的太守前往,等到秋季凉爽的时候进入边境地区,除掉那些特别叛逆的王侯。这样一来,那些边远的地方就会变成无人居住的土地,失去使用的价值。圣明的君王是不会因为治理中原而耗费自己的力气的,所以应当撤除郡县,放弃那里的百姓,不再和这些王侯来往。但如果认为先帝建立起来的功绩是不可以毁坏的,也应该趁他们刚开始行动的时候就立即断绝关系,等到他们已经形成了势力以后再出兵征讨,那么天下的老百姓就会被害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