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天下之度量,而人主之准绳也。县法者,法不法也;设赏者,赏当赏也。法定之后,中程者赏,缺绳者诛。尊贵者不轻其罚,而卑贱者不重其刑,犯法者虽贤必诛,中度者虽不肖必无罪,是故公道通而私道塞矣。古之置有司也,所以禁民,使不得自恣也;其立君也,所以刂有司,使无专行也;法籍礼仪者,所以禁君,使无擅断也。人莫得自恣,则道胜;道胜而理达矣,故反于无为。无为者,非谓其凝滞而不动也,以其言莫从己出也。夫寸生于粟,々生于日,日生于形,形生于景,此度之本也。乐生于音,音生于律,律生于风,此声之宗也。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故通于本者不乱于末,睹于要者不惑于详。法者,非天堕,非地生,发于人间,而反以自正。是故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所立于下者,不废于上;所禁于民者,不行于身。所谓亡国,非无君也,无法也。变法者,非无法也,有法者而不用,与无法等。是故人主之立法,先自为检式仪表,故令行于天下。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故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

诗句:法者,天下之度量,而人主之准绳也。县法者,法不法也;设赏者,赏当赏也。

译文:法律是天下的尺度,用来规范君主的行为。悬挂法令是为了确保法律不会被违背;设立赏赐是为了奖励那些应该得到的人或事。

注释:

  • 法者:指的是法律制度,它规定了社会的运行规则和行为准则。
  • 天下之度量:意味着法律制度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权威性,能够规范所有人的行为,使之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
  • 人主之准绳:这里的“准绳”比喻为君主行事的依据和标准,强调君主应以法律为指导来治理国家。
  • 县法者:指悬挂法令以示众,强调通过公开的方式让所有人都知晓并遵守这些法律。
  • 法不法也:意为如果法律不被遵守,那么法律本身也将失效。这是一种强调法律执行力的重要观点。
  • 设赏者:是指设立奖赏制度,用以激励人们遵守法律和积极工作。
  • 赏当赏也:意味着奖赏应当给予那些真正值得的人或事,体现了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赏析:
《淮南子·主术训》中的法律思想,不仅是对法治原则的深刻阐述,也是对君主治国之道的高度概括。文中所提到的“法者,天下之度量,而人主之准绳也”,突出了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工具,它要求君主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同时,法律制度本身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在古代,设置有司(官员)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禁止人民随意妄为,保持社会的安定有序。而法律制度的建立,则是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防止君主独断专行。文中提到的“依法行事”、“执法必严”,强调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即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

文中还提到了“乐生于音”,“法生于义”,“治之要也”等观点,这些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如何治理国家、实现社会稳定和繁荣。比如,音乐的产生依赖于音律的和谐,而法律的产生则源于正义和公平的需要。治国理政需要抓住主要矛盾,关注民生,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淮南子·主术训》是一部富有哲理的著作,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古代法治思想的精华,也为现代治国理政提供了宝贵的启示。通过对这部著作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法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现代社会中坚持和发展这一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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