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以夏王,桀以夏亡;汤以殷王,纣以殷亡。非法度不存也,纪纲不张,风 俗坏也。三代之法不亡,而世不治者,无三代之智也;六律具存,而莫能听者, 无师旷之耳也。故法虽在,必待圣而后治;律虽具,必待耳而后听。故国之所以 存者,非以有法也,以有贤人也;其所以亡者,非以无法也,以无贤人也。晋献 公欲伐虞,宫之奇存焉,为之寝不安席,食不甘味,而不敢加兵焉。赂以宝玉骏 马,宫之奇谏而不听,言而不用,越疆而去,荀息伐之,兵不血刃,抱宝牵马而 去。故守不待渠堑而固,攻不待冲降而拔,得贤之与失贤也。故臧武仲以其智存 鲁,而天下莫能亡也;璩伯玉以其仁宁卫,而天下莫能危也。《易》曰:“丰其 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无人者,非无众庶也,言无圣人以统理之也。 民无廉耻,不可治也;非修礼义,廉耻不立。民不知礼义,弗能正也;非崇善废 丑,不向礼义。无法不可以为治也;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法能杀不孝者,而 不能使人为孔、曾之行;法能刑窃盗者,而不能使人为伯夷之廉。孔子弟子七十, 养徒三千人,皆入孝出悌,言为文章,行为仪表,教之所成也。墨子服役者百八 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化之所致也。夫刻肌肤,镵皮革,被创流血, 至难也;然越为之,以求荣也。圣王在上,明好恶以示之,经诽誉以导之,亲贤 而进之,贱不肖而退之,无被创流血之苦,而有高世尊显之名,民孰不从!
《淮南子》泰族训
1. 原文与译文对照
- 诗句:《淮南子·泰族训》:禹以夏王,桀以夏亡;汤以殷王,纣以殷亡。非法度不存也,纪纲不张,风俗坏也。三代之法不亡,而世不治者,无三代之智也;六律具存,而莫能听者,无师旷之耳也。故法虽在,必待圣而后治;律虽具,必待耳而后听。故国之所以存者,非以有法也,以有贤人也;其所以亡者,非以无法也,以无贤人也。晋献公欲伐虞,宫之奇存焉,为之寝不安席,食不甘味,而不敢加兵焉。赂以宝玉骏马,宫之奇谏而不听,言而不用,越疆而去,荀息伐之,兵不血刃,抱宝牵马而去。故守不待渠堑而固,攻不待冲降而拔,得贤之与失贤也。故臧武仲以其智存鲁,而天下莫能亡也;璩伯玉以其仁宁卫,而天下莫能危也。《易》曰:“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无人者,非无众庶也,言无圣人以统理之也。民无廉耻,不可治也;非修礼义,廉耻不立。民不知礼义,弗能正也;非崇善废丑,不向礼义。无法不可以为治也;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法能杀不孝者,而不能使人为孔、曾之行;法能刑窃盗者,而不能使人为伯夷之廉。孔子弟子七十,养徒三千人,皆入孝出悌,言为文章,行为仪表,教之所成也。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余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化之所致也。夫刻肌肤,镵皮革,被创流血,至难也;然越为之,以求荣也。圣王在上,明好恶以示之,经诽誉以导之,亲贤而进之,贱不肖而退之,无被创流血之苦,而有高世尊显之名,民孰不从!
2. 注释与解析
- 关键词解释:
- 禹:古代传说中的夏朝建立者。
- 桀:夏朝末代君主。
- 汤:商朝开国帝王。
- 纣:商朝末代君主,历史上著名的暴君。
- 非法度:指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或法律体系。
- 纪纲不张:指社会秩序混乱不堪,缺乏有效的领导和管理。
- 三代之法不亡:指夏、商、周三代的法制没有被废除。
赏析:
这段文字通过对比不同朝代的兴衰来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它讲述了禹以夏王,桀以夏亡;汤以殷王,纣以殷亡的故事。这表明国家的兴衰不仅仅取决于是否有法度存在,更在于是否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和遵守。同时,文中也提到如果国家没有法治(非法度),即使有贤人也无法维持稳定;同样地,即便有了法律(法),如果没有足够的智慧去理解和执行这些法律(无师旷之耳),也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译文与原文对照:
- 原文:禹以夏王,桀以夏亡;汤以殷王,纣以殷亡。非法度不存也,纪纲不张,风俗坏也。三代之法不亡,而世不治者,无三代之智也;六律具存,而莫能听者,无师旷之耳也。
- 译文:禹是夏朝的国王,而他的后代夏桀却因没有遵循法律制度而导致国家灭亡;商汤作为商朝的创始人,他的后代商纣却因违背法制而被推翻。这说明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有效的社会管理是导致国家灭亡的主要原因。同样地,尽管有完备的法律(三代之法不亡),如果社会无法得到良好的治理(无三代之智),以及人民缺乏道德和法律意识(无师旷之耳),那么这些法律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总结
《淮南子·泰族训》通过对历史兴亡的分析,深刻阐述了法治对于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性。它不仅强调了法律的存在,更重要的是强调了法律的有效执行和民众的道德修养。这种对法治的高度重视,为我们理解古代中国的政治理念提供了重要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