勖等奏“昔先王之作乐也,以振风荡俗,飨神佐贤,必协律吕之和,以节八音之中。是故郊祀朝宴,用之有制,歌奏分叙,清浊有宜。故曰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此经传记籍可得而知者也。如和对辞,笛之长短,无所象则,率意而作,不由曲度。考以正律,皆不相应,吹其声均,多不谐合。又辞:先师传笛,别其清浊,直以长短,工人裁制,旧不依律。是为作笛无法。而知写笛造律,又令琴瑟歌咏,从之为正,非所以稽古先哲,垂宪于后者也。谨条牒诸律,问和意状如左。及依典制,用十二律造笛像十二枚,声均调和,器用便利。讲肄弹击,必合律吕,况乎宴飨万国,奏之庙堂者哉。虽伶、夔旷远,至音难精,犹宜刑古昔,以求厥衷,合于经礼,于制为详。若可施用,请更部笛工,选竹造作,太乐、乐府施行。平议诸杜夔、左延年律可皆留。其御府笛正声下徵各一具,皆铭题作者姓名。其余无所施用,还付御府毁”奏可。
这首诗是关于律历的,主要讲述了古代先王制作乐器的目的,以及如何通过音乐来振风荡俗、飨神佐贤。诗人通过对古代乐器笛子的制作和演奏过程的描述,展示了古人对音乐的理解和追求。
译文:
勖等人奏称:“昔先王之作乐也,以振风荡俗,飨神佐贤,必协律吕之和,以节八音之中。是故郊祀朝宴,用之有制,歌奏分叙,清浊有宜。故曰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此经传记籍可得而知者也。”
注释:
- “勖等人” :指晋武帝司马炎的大臣荀勖等人。
- “昔先王之作乐也” :过去的帝王制作音乐的初衷是为了振风荡俗、飨神佐贤。
- “必协律吕之和” :必须使音乐的旋律和谐一致。
- “以节八音之中” :用以调节各种乐器的声音。
- “是故郊祀朝宴,用之有制” :因此对于祭祀、朝会等重要场合,都有严格规定使用的音乐。
- “歌奏分叙,清浊有宜” :在歌唱和奏乐时要根据不同的场合和需要,分辨声音的清浊高低。
- “故曰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 :所以音乐中包括了五个基本音阶(五声)和十二个基本音调(十二律),它们相互之间可以构成一个宫调。
- “此经传记籍可得而知者也”:这些知识可以通过史书典籍得到了解。
- “如和对辞,笛之长短,无所象则”:如果按照对仗的要求,笛子的长度和音色没有标准可以参考,随意创作。
- “率意而作,不由曲度” :随意制作,没有遵循既定的规则。
- “考以正律,皆不相应”:经过考核后发现,吹奏出来的笛音与标准的十二律并不完全吻合。
- “又辞:先师传笛,别其清浊,直以长短,工人裁制,旧不依律”:另一种说法是,先师们区分笛子的清音和浊音,只根据长度来制作,工匠们制作时也不遵循律制。
- “是为作笛无法”:这就是说制作笛子没有固定的法门。
- “而知写笛造律,又令琴瑟歌咏,从之为正,非所以稽古先哲,垂宪于后者也”:然而,现在知道写笛子并制造出相应的律制,同时也让琴瑟歌唱遵循这样的律制,这不是为了继承古代圣人的教诲,而是为了让后代遵守法则。
- “谨条牒诸律,问和意状如左”:我仔细地整理了各种律制,询问他们对这些律制的理解和感受。
- “及依典制,用十二律造笛像十二枚,声均调和,器用便利”:按照经典的制度,我制作了像十二枚一样数量的笛子,它们的音质均匀和谐,使用起来也很方便。
- “讲肄弹击,必合律吕”:练习演奏时,一定确保符合五音的规律。
- “况乎宴飨万国,奏之庙堂者哉”:更何况是在万国宴会上向皇帝报告的时候呢?
- “虽伶、夔旷远,至音难精”:虽然像伶人、夔这样的人技艺高超,但达到完美的音质仍然很难。
- “犹宜刑古昔,以求厥衷,合于经礼”:我们仍然应该借鉴古代圣人的智慧,以达到内心的平和,这符合《诗经》中的礼法。
- “于制为详”:对于这种制度来说非常详细。
- “若可施用,请更部笛工,选竹造作”:如果可以实施的话,我请求重新分配笛子制作的工人,选择竹子制作。
- “太乐、乐府施行”:由太乐寺和乐府执行。
- “平议诸杜夔、左延年律可皆留”:建议保留杜夔、左延年所制定的律制。
- “其御府笛正声下徵各一具,皆铭题作者姓名”:还有御用乐队中用于演奏的笛子,每支上都刻有作者的名字。其余没有用处的笛子都销毁了。
- “其余无所施用,还付御府毁”:剩下的不再使用的笛子都交给了皇宫收藏或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