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即位,便有改正朔之意,朝议多异同,故持疑不决。久乃下诏曰“黄初以来,诸儒共论正朔,或以改之为宜,或以不改为是,意取驳异,于今未决。朕在东宫时闻之,意常以为夫子作《春秋》,通三统,为后王法。正朔各从色,不同因袭。自五帝、三王以下,或父子相继,同体异德。或纳大麓,受终文祖。或寻干戈,从天行诛。虽遭遇异时,步骤不同,然未有不改正朔,用服色,表明文物,以章受命之符也。由此言之,何必以不改为是邪”

于是公卿以下博议。侍中高堂隆议曰“按自古有文章以来,帝王之兴,受禅之与干戈,皆改正朔,所以明天道,定民心也。《易》曰:《革》,元亨利贞。有孚改命吉。汤武革命,应乎天,从乎人。其义曰,水火更用事,犹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也。《易通卦验》曰: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以应天地三气三色。《书》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建皇授政改朔。初高阳氏以十一月为正,荐玉以赤缯。高辛氏以十三月为正,荐玉以白缯。《尚书传》曰:舜定钟石,论人声,乃及鸟兽,咸变于前。故更四时,改尧正。《诗》曰: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三之日于耜。《传》曰:一之日,周正月,二之日,殷正月,三之日,夏正月。《诗推度灾》曰:如有继周而王者,虽百世可知。以前检后,文质相因,法度相改。三而复者,正色也,二而复者,文质也。以前检后,谓轩辕、高辛、夏后氏、汉,皆以十三月为正。少昊、有唐、有殷,皆以十二月为正。高阳、有虞、有周,皆以十一月为正。后虽百世,皆以前代三而复也。《礼大传》曰: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正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乐稽曜嘉》曰:禹将受位,天意大变,迅风雷雨,以明将去虞而适夏也。是以舜禹虽继平受禅,犹制礼乐,改正朔,以应天从民。夏以十三月为正,法物之始,其色尚黑。殷以十二月为正,法物之牙,其色尚白。周以十一月为正,法物之萌,其色尚赤。能察其类,能正其本,则岳渎致云雨,四时和,五稼成,麟皇翔集。《春秋》十七年夏六月甲子朔,日有蚀之。《传》曰:当夏四月,是谓孟夏。《春秋元命苞》曰:王者受命,昭然明于天地之理,故必移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以明天命圣人之宝,质文再而改,穷则相承,周则复始,正朔改则天命显。凡典籍所记,不尽于此,略举大较,亦足以明也”太尉司马懿、尚书仆射卫臻、尚书薛悌、中书监刘放、中书侍郎刁干、博士秦静、赵怡、中候中诏季岐以为宜改。侍中缪袭、散骑常侍王肃、尚书郎魏衡、太子舍人黄史嗣以为不宜改。

明帝即位,便有改正朔之意,表明他对礼制的重新审视与重视。此意在彰显明帝对传统礼制的重视,并试图通过改订礼制来体现其统治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以下是具体分析:

  1. 改朔的历史背景
  • 《宋书》中提及明帝即位时,看到历代帝王在改朝换代或遇到重大变革时都倾向于改定正朔(历法)的现象,因此他决定自己要亲自参与这一决策过程。
  • 改朔不仅是对历法的调整,也是对国家政策和治理理念的一种宣示。
  1. 朝议中的不同声音
  • 朝议多异同,表明当时对于是否应该改朔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和立场。
  • 这种分歧体现了古代中国社会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也反映出改朔是一项敏感且具争议性的决策。
  1. 明帝的决心及态度
  • 明帝认为改正朔可以“明天道,定民心”,显示了他对于这一举措的高度重视和期望通过改朔来实现更广泛的政治和社会目标。
  • 他的这一决心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正统性和合法性的强烈需求。
  1. 礼学理论的支持
  • 《易经》中提到的水火更用事等概念被用来论证改朔的必要性,显示出古人通过自然现象来解释社会政治行为,以及希望通过改革来达到更好的治理效果。
  • 《尚书》中舜帝改制的故事也支持了改朔的观点,认为通过改变历法来适应时代的变化是必要的。
  1. 历史先例的参考
  • 历史上有许多帝王在改朝换代或遇到重大事件时都会改定正朔,如汉武帝、魏武帝等。
  • 这些先例为明帝提供了一种模式,使他能够更加自信地推动自己的改革。
  1. 文化传统的继承
  • 改朔不仅仅是一项技术操作,更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继承和发展。
  • 通过改朔,明帝不仅表达了对祖先智慧的尊重,也展现了自己作为新君的权威和合法性。
  1. 后世的影响
  • 改朔的行为可能会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成为后世帝王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参考点。
  • 它也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对于礼制的严肃态度和不断完善的追求。

改朔的提议和实施不仅仅是对历法的简单调整,更是关乎政治、文化和历史的深层次变革。从历史角度来看,明帝的改朔行为是其个人意志的体现,也是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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