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帝崇阳陵先开一日,遣侍臣侍梓宫,又遣将军校尉当直尉中监各一人,将殿中将军以下及先帝时左右常给使诣陵宿卫。文明皇后崩及武元杨后崩,天下将吏发哀三日止。
泰始元年,诏诸将吏二千石以下遭三年丧,听归终宁,庶人复除徭役。太康七年,大鸿胪郑默母丧,既葬,当依旧摄职,固陈不起。于是始制大臣得终丧三年。然元康中,陈准、傅咸之徒,犹以权夺,不得终礼。自兹至今,往往以为成比也。晋文帝之崩也,羊祜谓傅玄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汉文除之,毁礼伤义。今上有曾、闵之性,实行丧礼。丧礼实行,何为除服。若因此守先王之法,不亦善乎”玄曰“汉文以末世浅薄,不能复行国君之丧,故因而除之。数百年一旦复古,恐难行也”祜曰“且使主上遂服,犹为善乎”玄曰“若上不除而臣下除,此为但有父子,无复君臣,三纲之道亏矣”习凿齿曰“傅玄知无君臣之伤教,而不知兼无父子为重,岂不蔽哉。且汉废君臣之丧,不降父子之服,故四海黎庶,莫不尽情于其亲。三纲之道,二服恒用于私室,而王者独尽废之,岂所以孝治天下乎。《诗》云猷之未远,其傅玄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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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卷十五·志第五·礼二
文帝崇阳陵先开一日,遣侍臣侍梓宫,又遣将军校尉当直尉中监各一人,将殿中将军以下及先帝时左右常给使诣陵宿卫。文明皇后崩及武元杨后崩,天下将吏发哀三日止。
泰始元年,诏诸将吏二千石以下遭三年丧,听归终宁,庶人复除徭役。太康七年,大鸿胪郑默母丧,既葬,当依旧摄职,固陈不起。于是始制大臣得终丧三年。然元康中,陈准、傅咸之徒,犹以权夺,不得终礼。自兹至今,往往以为成比也。晋文帝之崩也,羊祜谓傅玄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汉文除之,毁礼伤义。今上有曾、闵之性,实行丧礼。丧礼实行,何为除服。若因此守先王之法,不亦善乎”玄曰“汉文以末世浅薄,不能复行国君之丧,故因而除之。数百年一旦复古,恐难行也”祜曰“且使主上遂服,犹为善乎”玄曰“若上不除而臣下除,此为但有父子,无复君臣,三纲之道亏矣”习凿齿曰“傅玄知无君臣之伤教,而不知兼无父子为重,岂不蔽哉。且汉废君臣之丧,不降父子之服,故四海黎庶,莫不尽情于其亲。三纲之道,二服恒用于私室,而王者独尽废之,岂所以孝治天下乎。《诗》云猷之未远,其傅玄之谓也”
译文:
文帝在崇阳陵举行开陵仪式的前一天,派遣侍臣随从棺木前往祭祀,还派遣将军校尉各一名,率领殿中将军以下以及先帝时的左右常给使前往陵墓值班守卫。文明皇后去世和武帝杨皇后去世的时候,全国官员哀悼三天就停止了。
泰始元年,诏令所有将官和官吏中的二千石以下级别的官员遭遇三年丧期,允许他们回到家乡安息,平民恢复徭役。太康七年,大鸿胪郑默母亲去世,安葬完毕后,应该继续担任官职,坚决请求辞职不干。于是开始制定大臣可以享受三年丧假的规定。然而到元康年间,陈准、傅咸这些人,仍然因为权势太大而不能按照旧有的礼仪办理丧事。自从这以后,人们常常认为这个规定已经成为了常规。晋文帝去世的时候,羊祜对傅玄说:“三年的丧期是天子所应当遵守的。汉朝皇帝废除了它,这样做损害了礼节和道德。现在陛下具备像曾参、闵子骞这样的品德,实行丧礼,为什么要废除服丧期呢。如果因此而坚持守着古代的礼法,不是更好吗?”傅玄说:“汉朝皇帝因为国家处于末世而浅薄,不能够再执行国君的丧事礼仪,所以才废除它。几百年一次的复古运动,恐怕难以推行。”羊祜说:“即使皇上都按这个规定去做丧事,我仍然认为这很好。”傅玄说:“如果皇上不废除服丧期而我们这些臣子去废除服丧期,那就会只有父子的关系,没有君臣的关系了,三纲之道就丧失了。”习凿齿说:“傅玄知道没有了君臣之间的丧服会损害教化,但却不知道没有父子的丧服更重要。难道他不知道汉宣帝废弃君臣之间的丧服,不降低父子之间的丧服,所以天下的人都能够在自己亲人那里尽情地表达自己的爱戴。三纲道义中,两种丧服只适用于私室之中,而君王却独自完全废除了它,这难道是用来孝顺治理天下吗?《诗经》上说的‘猷之未远’,就是傅玄所说的这个意思。”
注释:
古者天子巡狩之礼,布在方策。
至秦、汉巡幸,或以厌望气之祥,或以希神仙之应,烦扰之役,多非旧典。
汉文帝始革三年丧制。临终诏曰:”天下吏民临三日,皆释服。无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其当给丧事者,无跣。绖带勿结。”
泰始二年八月,诏书曰:”此上旬,先帝弃天下日也,便以周年。吾茕茕,常复何时壹得叙人子情邪?
泰始元年,诏诸将吏二千石以下遭三年丧,听归终宁,庶人复除徭役。太康七年,大鸿胪郑默母丧,既葬,当依旧摄职,固陈不起。于是始制大臣得终丧三年。然元康中,陈准、傅咸之徒,犹以权夺,不得终礼。自兹至今,往往以为成比也。晋文帝之崩也,羊祜谓傅玄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汉文除之,毁礼伤义。今上有曾、闵之性,实行丧礼。丧礼实行,何为除服。若因此守先王之法,不亦善乎”玄曰“汉文以末世浅薄,不能复行国君之丧,故因而除之。数百年一旦复古,恐难行也”祜曰“且使主上遂服,犹为善乎”玄曰“若上不除而臣下除,此为但有父子,无复君臣,三纲之道亏矣”习凿齿曰“傅玄知无君臣之伤教,而不知兼无父子为重,岂不蔽哉。且汉废君臣之丧,不降父子之服,故四海黎庶,莫不尽情于其亲。三纲之道,二服恒用于私室,而王者独尽废之,岂所以孝治天下乎。《诗》云猷之未远,其傅玄之谓也”
赏析:
这段文字主要讲述了中国古代礼制的沿革及其变迁。文中通过引用《宋书》、《史记》等古代文献资料,详细阐述了文帝崇阳陵开陵仪式的安排、文明皇后与武帝杨皇后的丧期规定、泰始元年朝廷对官员丧期的处理以及傅玄与羊祜关于三年丧期的看法和讨论。此外,文中还提到了大臣得以享终三年丧期的制度以及元康时期的争议情况。
文章首先介绍了文帝崇阳陵开陵仪式的准备工作,包括派遣侍臣侍奉梓宫、将军校尉当值和殿中将军以下官员前往陵墓值班守卫等细节。然后描述了文明皇后与武帝杨皇后去世时的哀悼方式和全国官员的哀悼期限。紧接着叙述了泰始元年朝廷对官员丧期的处理情况:诏令将三年丧期给予所有将官和官吏中的二千石以下级别的官方人员,同时要求他们在返回家乡后能够继续承担徭役。最后提及了大臣得以享终三年丧期的制度以及元康时期的争议情况。
全文通过对历代礼制变化的梳理和分析,展示了中国古代社会对于丧礼制度的重视程度和变化过程。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政治局势的变化和人们对传统礼制的态度。在写作手法上,作者采用了引经据典的方式,引用了大量的历史文献资料来支持观点和论述问题。这种写作方法使得文章内容更加丰富、详实,并且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