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武帝孝建元年六月己巳,有司奏“故第十六皇弟休倩薨夭,年始及殇,追赠谥东平冲王。服制未有成准,辄下礼官详议”太学博士陆澄议“案礼有成人道,则不为殇。今既追胙土宇,远崇封秩,圭黻备典,成孰大焉。典文式昭,殇名去矣。夫典文垂式,元服表身,犹以免孺子之制,全丈夫之义。安有名颁爵首,而可服以殇礼”有司寻澄议无明证,却使秉正更上。澄重议“窃谓赠之为义,所以追加名器。故赠公者便成公,赠卿者便成卿。赠之以王,得不为王乎。然则有在生而封,或既没而爵,俱受帝命,不为吉凶殊典。同备文物,岂以存亡异数。今玺策咸秩,是成人之礼。群后临哀,非下殇之制。若丧用成人,亲以殇服,末学含疑,未之或辨。敢求详衷如所称”左丞臣羊希参议“寻澄议,既无画然前例,不合准据。案《礼》,子不殇父,臣不殇君。君父至尊,臣子恩重,不得以幼年而降。又曰,尊同则服其亲服,推此文旨,旁亲自宜服殇,所不殇者唯施臣子而已”诏可。

诗句: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六月己巳,有司奏“故第十六皇弟休倩薨夭,年始及殇,追赠谥东平冲王。服制未有成准,辄下礼官详议”

译文:在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六月己巳这一天,官员们上奏说“已故的第十六皇子休倩去世了,年龄尚小,还未达到成年的年龄,因此追赠了他的封号和谥号为东平冲王。然而关于丧服的规定还没有确定,于是他们便请求礼仪专家进行研究”。

注释:1. 孝武帝:即宋孝武帝刘骏,南朝宋皇帝(424年—465年8月19日在位)。本名刘子业,字德文,南北朝时期南朝宋第四代帝王。

  1. 孝建元年:是南宋孝武帝刘骏登基的第一年(公元424年)
  2. 六月己巳:农历月份与干支纪日相结合的表示方法,“己巳”指的是该年的第六个月的第三天
  3. 有司:指官员们
  4. 薨(hōng)夭(tiáo):古代对人死的一种委婉称呼,表示死亡。
  5. 东平冲王:这是追赠给休倩的封号和谥号,表示他在生前的封爵和地位,以及他一生的品质和行为得到了高度的评价和认可。
  6. 服制:古代丧服制度,用以规定人们在哀悼死者时所应遵守的礼仪规则。

赏析:这首诗描绘的是孝武帝时期的一项重大事件,即追赠已故的第十六皇子休倩为东平冲王的事件。诗中详细记录了这一事件的经过和过程,包括官员们的奏请、太学博士陆澄的讨论、左丞臣羊希的参议等。整篇文章反映了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对于丧葬礼仪的重视和严谨,同时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的等级观念和儒家思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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