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泰始二年十一月辛酉,诏曰“朕载新宝命,仍离多难,戎车遄驾,经略务殷,禋告虽备,弗获亲礼。今九服既康,百祀咸秩,宜聿遵前典,郊谒上帝”有司奏检,未有先准。黄门侍郎徐爰议“虞称肆类,殷述昭告。盖以创世成功,德盛业远,开统肇基,必享上帝。汉、魏以来,聿遵斯典。高祖武皇帝克伐伪楚,晋安帝尚在江陵,即于京师告义功于郊兆。伏惟泰始应符,神武英断,王赫出讨,戎戒淹时,虽司奉弗亏,亲谒尚阙。谨寻晋武郊以二月,晋元禋以三月。有非常之庆,必有非常之典,不得拘以常祀,限以正月上辛。愚谓宜下史官,考择十一月嘉吉,车驾亲郊,奉谒昊天上帝,高祖武皇帝配飨。其余祔食,不关今祭”尚书令建安王休仁等同爰议。参议为允,诏可。
这首诗的原文如下:
宋书·志第六·礼三
明帝泰始二年十一月辛酉,诏曰”朕载新宝命,仍离多难,戎车遄驾,经略务殷,禋告虽备,弗获亲礼。今九服既康,百祀咸秩,宜聿遵前典,郊谒上帝”。
有司奏检,未有先准。黄门侍郎徐爰议“虞称肆类,殷述昭告。盖以创世成功,德盛业远,开统肇基,必享上帝。汉、魏以来,聿遵斯典。高祖武皇帝克伐伪楚,晋安帝尚在江陵,即于京师告义功于郊兆。伏惟泰始应符,神武英断,王赫出讨,戎戒淹时,虽司奉弗亏,亲谒尚阙。谨寻晋武郊以二月,晋元禋以三月。有非常之庆,必有非常之典,不得拘以常祀,限以正月上辛。愚谓宜下史官,考择十一月嘉吉,车驾亲郊,奉谒昊天上帝,高祖武皇帝配飨。”尚书令建安王休仁等同爰议。参议为允,诏可。
译文:
宋书·卷十六·志第六·礼三
明帝泰始二年(466年)十一月辛酉,下诏说:“我承接新的命令,经历了很多困难,迅速驾车出征,经略的事情很繁忙,虽然进行了祭祀,但是没有得到亲自向祖先致敬的机会。现在九州已经安定,各种祭祀活动都很顺利,应当遵循以前的制度,到郊外去朝拜上帝。”有关部门进行检阅后,没有先例可循。黄门侍郎徐爰建议说:“虞代称为肆类,殷代则讲述昭告。大概是因为开创世界的伟大成就和崇高业绩很远大,所以开创国家的基础必须得到上天的庇护。自汉朝、魏国以来,都遵循这样的传统。高祖武皇帝讨伐了伪楚,晋安帝还在江陵,于是就在京城向祖先报告了胜利的消息。我认为泰始年间符合天命,神明武断,英明果断,出兵征讨,戒备的时间很长,虽然得到了朝廷的尊崇,但是在亲自向祖先致敬这件事上却有所欠缺。谨慎地考察,晋武帝是在二月举行祭天的大典,晋元帝是在三月举行祭天的典礼。如果有什么特别的庆贺和祭祀,就应该有特别的礼仪,不可以拘泥于常规的祭祀日期,不能限定在正月的上辛日。我以为应该让史学家们去审查,选择十一月这个吉祥的日子,皇上亲自到郊外去朝见天地间的至高无上的上帝,让高祖武皇帝配享在祭坛上。”尚书令建安王休仁等同意了徐爰的建议。经过讨论后,认为这是正确的意见,就下达诏令批准了。
赏析:
这首诗是关于宋朝明帝泰始二年的一次祭祀活动。诗中描述了皇帝接受祭祀的诏书,以及对于祭祀活动的各种考量和决定。诗人通过描述皇帝对祭祀的重视,表达了对祖先的尊敬和敬仰之情。同时,诗人也通过对祭祀活动的细致考虑,展示了古代祭祀文化的严谨和庄重。整首诗语言简洁明了,但含义丰富深刻,让人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