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帝甄后赐死,故不列庙。明帝即位,有司奏请追谥曰文昭皇后,使司空王朗持节奉策告祠於陵。三公又奏曰“自古周人始祖后稷,又特立庙以祀姜嫄。今文昭皇后之于后嗣,圣德至化,岂有量哉。夫以皇家世妃之尊,神灵迁化,而无寝庙以承享祀,非以报显德,昭孝敬也。稽之古制,宜依周礼,先妣别立寝庙”奏可。以太和元年二月,立庙于邺。四月,洛邑初营宗庙,掘地得玉玺方一寸九分,其文曰“天子羡思慈亲”明帝为之改容,以太牢告庙。至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有司又奏文昭皇后立庙京师,永传享祀。乐舞与祖庙同,废邺庙。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以洛京宗庙未成,乃祠武帝于建始殿,亲执馈奠如家人礼。何承天曰“案礼,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庶人无庙,故祭于寝。帝者行之,非礼甚矣”

诗句:
文帝甄后赐死,故不列庙。
译文:文帝因甄后被赐死,所以没有为她建立宗庙。
注释:甄后,即甄宓,是曹操的妾室。

明帝即位,有司奏请追谥曰文昭皇后,使司空王朗持节奉策告祠於陵。
译文:明帝即位后,有关部门上奏请求追封她为文昭皇后,并派司空王朗持节捧着策书前往陵墓进行祭奠。
注释:有司,指有关部门;司空,古代官名,掌管军事、司法等事务;王朗,字文高,东平宁阳县人,三国时期曹魏政治家、文学家、书法家。

三公又奏曰“自古周人始祖后稷,又特立庙以祀姜嫄。今文昭皇后之于后嗣,圣德至化,岂有量哉。夫以皇家世妃之尊,神灵迁化,而无寝庙以承享祀,非以报显德,昭孝敬也。稽之古制,宜依周礼,先妣别立寝庙”奏可。
译文:三公再次上奏说:“自古以来,周代的始祖后稷,还特别建立了庙宇来祭祀他的祖先姜嫄。现在文昭皇后对于后代来说,她的美德和教化是无法估量的。虽然陛下是皇家的世子妃,但神灵已经迁化,而陛下却没有一个可以供奉神灵的寝庙。这不是为了回报陛下的功德,而是昭示对祖宗的敬爱吗?根据古代的制度,应该依照周礼,为先母设立一个寝庙。”皇上同意了他们的建议。
注释:三公,指太尉、司徒、司空三位大臣;周人,指的是周朝的人;始祖,指开国的祖先;后稷,周朝的始祖;姜嫄,周朝的始祖后稷的妻子;寝庙,指供奉神主的房屋;显德,指显露的恩德;孝敬,指尊敬和孝顺父母。

以太和元年二月,立庙于邺。四月,洛邑初营宗庙,掘地得玉玺方一寸九分,其文曰“天子羡思慈亲”。明帝为之改容,以太牢告庙。至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有司又奏文昭皇后立庙京师,永传享祀。乐舞与祖庙同,废邺庙。
译文:在太和元年二月,将文昭皇后的庙建在邺城。四月,洛阳开始修建宗庙,挖掘土地时发现了一方玉玺,大小为一寸九分见方,上面刻着文字“天子羡思慈亲”字样。明帝看到后感到十分惭愧,于是用最尊贵的牲畜作为供品向宗庙祭祀。到了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末日,有关部门又上奏说文昭皇后的庙应该在京城建立,以便永远祭祀。由于乐舞与祖庙相同,因此废弃了邺城的庙宇。
注释:太和元年,指公元227年;二月,指农历二月;洛邑,指洛阳;初营宗庙,指开始修建宗庙;掘地得玉玺,指在挖掘土地时发现了玉玺;一寸九分,指玉玺的大小为一寸九分见方;其文曰“天子羡思慈亲”,指上面刻的文字为:“天子羡慕思念慈亲”;明帝为之改容,指明帝看到玉玺后感到十分惭愧;以太牢告庙,指用最尊贵的牲畜作为供品向宗庙祭祀;景初元年,指公元237年;十二月己末日,指农历十二月三十日;有司,指有关部门;文昭皇后立庙京师,指文昭皇后的庙应建立在京城;永传享祀,指乐舞与祖庙相同,因此废弃了邺城的庙宇。
赏析:
这首诗是一篇关于追赠文昭皇后为文昭太后的奏疏。文章从文帝甄后被赐死后开始写起,然后讲述了明帝即位后,有关部门提出追赠文昭皇后为文昭太后的建议以及皇帝对此的回应。接着,文章详细记述了文昭太后在洛邑建立宗庙的过程,以及她在朝廷中受到尊崇的情况。最后,文章描述了乐舞与祖庙相同,因此废弃了邺城的庙宇这一历史事件。整篇文章通过描绘皇帝、官员和百姓之间的互动,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风貌和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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