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帝义熙九年四月,将殷祭,诏博议迁毁之礼。大司马琅邪王司马德文议“泰始之初,虚太祖之位,而缘情流远,上及征西,故世尽则宜毁,而宣皇帝正太祖之位。又汉光武帝移十一帝主于洛邑,则毁主不没,理可推矣。宜从范宣之言,筑别室以居四府君之主,永藏而不祀也”大司农徐广议“四府君尝处庙室之首,歆率土之祭。若埋之幽壤,于情理未必咸尽。谓可迁藏西储,以为远祧,而禘飨永绝也”太尉谘议参军袁豹议“仍旧无革。殷祠犹及四府君,情理为允”祠部郎臧焘议“四府君之主,享祀礼废,则亦神所不依。宜同虞主之瘗埋矣”时高祖辅晋,与大司马议同。须后殷祀行事改制。
晋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诏曰“昔建太庙,每事从俭约,思与率土,致力备礼。又太祖虚位,明堂未建。郊祀,国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阙然。便可详议”祠部郎徐邈议“圆丘郊祀,经典无二,宣皇帝尝辨斯义。而检以圣典,爰及中兴,备加研极,以定南北二郊,诚非异学所可轻改也。谓仍旧为安。武皇帝建庙,六世三昭三穆,宣皇帝创基之主,实惟太祖,亲则王考,四庙在上,未及迁世,故权虚东向之位也。兄弟相及,义非二世,故当今庙祀,世数未足,而欲太祖正位,则违事七之义矣。又《礼》曰庶子王亦禘祖立庙。盖谓支胤授位,则亲近必复。京兆府君于今六世,宜复立此室,则宣皇未在六世之上,须前世既迁,乃太祖位定尔。京兆迁毁,宜藏主于石室。虽禘祫犹弗及。何者。传称毁主升合乎太祖,升者自下之名,不谓可降尊就卑也。太子太孙阴室四主,储嗣之重,升祔皇祖所配之庙,世远应迁,然后从食之孙,与之俱毁。明堂圆方之制,纲领已举,不宜阙配帝之祀。且王者以天下为家,未必一邦,故周平、光武无废于二京也。周公宗祀文王,汉明配以世祖,自非惟新之考,孰配上帝”邈又曰“明堂所配之神,积疑莫辨。按《易》,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祖考同配,则上帝亦为天,而严父之义显。《周礼》,旅上帝者有故,告天与郊祀常礼同用四圭,故并言之。若上帝者五帝,经文何不言祀天旅五帝,祀地旅四望乎。人帝之与天帝,虽天人之通谓,然五方不可言上帝,诸侯不可言大君也。书无全证,而义容彼此,故太始、太康二纪之间,兴废迭用矣”侍中车胤议同。又曰“明堂之制,既其难详。且乐主于和,礼主于敬,故质文不同,音器亦殊。既茅茨广厦,不一其度,何必守其形范,而不知弘本顺民乎。九服咸宁,河朔无尘,然后明堂辟雍,可崇而修之”中书令王珉意与胤同。太常孔汪议“太始开元,所以上祭四府君,诚以世数尚近,可得飨祠,非若殷、周先世,王迹所因也。向使京兆尔时在七世之外,自当不祭此四王。推此知既毁之后,则殷禘所绝矣”吏部郎王忱议“明堂则天象地,仪观之大,宜俟皇居反旧,然后修之”骠骑将军会稽王司马道子、尚书令谢石意同忱议,于是奉行,一无所改。
诗句翻译及赏析
译文
在宋书卷十六志第六,记载了宋文帝义熙九年四月的殷祭,诏令博议迁毁之礼。大司马琅邪王司马德文本以为“泰始之初,虚太祖之位,而缘情流远,上及征西,故世尽则宜毁,宣皇帝正太祖之位。”又汉光武帝移十一帝主于洛邑,则毁主不没,理可推矣,宜从范宣之言,筑别室以居四府君之主,永藏而不祀也”。太尉谘议参军袁豹赞成旧有之制,祠部郎臧焘、徐邈等认为应迁藏西储,以为远祧,而禘飨永绝。晋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诏曰”昔建太庙,每事从俭约,思与率土,致力备礼,而太祖虚位,明堂未建。郊祀,国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阙然。便可详议”。
赏析
这首诗通过记录和讨论宋朝时期的祭祀活动,反映了古人对于宗教礼仪的重视程度以及其对历史和文化传统的态度。其中涉及到的主题包括祭祀仪式的变迁、对祖先的尊敬以及对国家和历史的尊重。诗中通过对不同观点的描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对于祭祀仪式的不同看法以及文化传承的重要性。同时,诗中也反映出了古代中国社会的等级制度和宗法观念,即天子需要为所有祖先设立庙宇,以示对他们的尊重和纪念。
诗中也体现了作者对历史文献和经典著作的尊重,例如引用了司马迁《封禅书》和班固《郊祀志》等作品,表明他们对于历史事件和文化传统的重视。这反映了古代中国人对于历史和传统的敬畏心态,也是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
这首诗不仅记录了当时的祭祀活动,还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俗和宗教信仰,同时也展示了中国古代文化的深厚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