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七年十一月癸未,有司奏“晋陵国刺:孝王庙依庐陵等国例,一岁五祭。二国以三卿主祭。应同有服之例与不”博士颜僧道议“《礼记》云:所祭者亡服则不祭。今晋陵王于衡阳小功,宜依二国同废”太常丞庾蔚之议“缌不祭者,据主为言也。晋陵虽未有嗣,宜依有嗣致服,依阙祭之限。衡阳为族伯缌麻,则应祭三月”兼左丞徐爰议“嗣王未立,将来承胤未知疏近,岂宜空计服属,以亏祭敬”参议以爰议为允,诏可。

大明八年正月壬辰,有司奏“故齐敬王子羽将来立后,未详便应作主立庙。为须有后之日。未立庙者,为于何处祭祀”游击将军徐爰议以为“国无后,于制除罢。始封之君,宜存继嗣。皇子追赠,则为始祖。臣不殇君,事著前准,岂容虚阙烝尝,以俟有后。谓宜立庙作主,三卿主祭依旧”通关博议,以爰议为允。令便立庙,庙成作主,依晋陵王近例,先暂祔庐陵孝献王庙。祭竟,神主即还新庙。未立后之前,常使国上卿主祭。

宋书·卷十七志第七 礼四

大明七年十一月癸未,有司奏“晋陵国刺:孝王庙依庐陵等国例,一岁五祭。二国以三卿主祭。应同有服之例与不”。博士颜僧道议:“《礼记》云:所祭者亡服则不祭。今晋陵王于衡阳小功,宜依二国同废。”太常丞庾蔚之议“缌不祭者,据主为言也。晋陵虽未有嗣,宜依有嗣致服,依阙祭之限。衡阳为族伯缌麻,则应祭三月”兼左丞徐爰议“嗣王未立,将来承胤未知疏近,岂宜空计服属,以亏祭敬”参议以爰议为允,诏可。

大明八年正月壬辰,有司奏“故齐敬王子羽将来立后,未详便应作主立庙。为须有后之日。未立庙者,为于何处祭祀”。游击将军徐爰议以为“国无后,于制除罢。始封之君,宜存继嗣。皇子追赠,则为始祖。臣不殇君,事著前准,岂容虚阙烝尝,以俟有后。谓宜立庙作主,三卿主祭依旧”通关博议,以爰议为允。令便立庙,庙成作主,依晋陵王近例,先暂祔庐陵孝献王庙。祭竟,神主即还新庙。未立后之前,常使国上卿主祭。

通过上述文本的详细解读和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古代中国的礼仪文化以及政治决策过程中的各种讨论和辩论。这些历史事件不仅展示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同时也反映了中国古代文化的独特性和深远影响。

关键词解释与分析

1. 晋陵、庐陵等国: 这些国家在文中被提及作为参照对象,用于展示晋陵国与其他国家的相似性或差异性。这有助于理解当时的政治制度和政策制定过程。

2. 有服之例与不: 这一词汇涉及到儒家的丧葬礼仪,其中“有服之例”指的是根据亲属关系给予的丧葬礼仪,而“不”则表示没有相应的礼仪。这关系到个人身份和社会等级的体现。

3. 阙祭之限: 这可能指的是由于某种原因无法进行常规的祭祀仪式,需要暂时取消。

4. 嗣王未立: 这涉及到王位继承的问题,当继承人还未确定时,需要采取一些临时措施来处理继承事宜。

赏析

通过对文本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这些文献记录了当时的政治决策过程和社会风俗习惯,为我们提供了了解古代中国社会的重要窗口。特别是对于礼制的讨论,展现了古代中国人对礼仪的重视和遵守程度。这些内容不仅反映了历史的深度,还体现了文化的连续性和变迁。此外,这些文本也展示了古代中国政治决策中的智慧和策略,如何在各种压力和限制下做出最合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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