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成粲议称“景侯论太社不立京都,欲破郑氏学”咸重表以为“如粲之论,景侯之解文以此坏。《大雅》云:乃立冢土。毛公解曰:冢土,太社也。景侯解《诗》,即用此说。《禹贡》惟土五色。景侯解曰:王者取五色土为太社,封四方诸侯。各割其方色土者覆四方也。如此,太社复为立京都也。不知此论从何出而与解乖。上违经记明文,下坏景侯之解。臣虽顽蔽,少长学问,不能默已,谨复续上”刘寔与咸议同。诏曰“社实一神,而相袭二位,众议不同,何必改作,其使仍旧,一如魏制”至元帝建武元年,又依洛京立二社一稷。其太社之祝曰“地德普施,惠存无疆。乃建太社,保佑万邦。悠悠四海,咸赖嘉祥”其帝社之祝曰“坤德厚载,王畿是保。乃建帝社,以神地道。明祝惟辰,景福来造”《礼》,左宗庙,右社稷,历代遵之,故洛京社稷在庙之右,而江左又然也。吴时宫东门雩门,疑吴社亦在宫东,与其庙同所也。宋仍旧,无所改作。
下面是对宋书《礼四》的逐句翻译与赏析:
- 诗句解读:
- 诗句内容:《宋书·卷十七 志第七 礼四》中“时成粲议称‘景侯论太社不立京都,欲破郑氏学’咸重表以为‘如粲之论,景侯之解文以此坏。《大雅》云:乃立冢土。毛公解曰:冢土,太社也。景侯解《诗》,即用此说。《禹贡》惟土五色。景侯解曰:王者取五色土为太社,封四方诸侯。各割其方色土者覆四方也。如此,太社复为立京都也。不知此论从何出而与解乖。上违经记明文,下坏景侯之解。臣虽顽蔽,少长学问,不能默已,谨复续上’刘寔与咸议同。诏曰‘社实一神,而相袭二位,众议不同,何必改作,其使仍旧,一如魏制’至元帝建武元年,又依洛京立二社一稷。其太社之祝曰“地德普施,惠存无疆。乃建太社,保佑万邦。悠悠四海,咸赖嘉祥”其帝社之祝曰“坤德厚载,王畿是保。乃建帝社,以神地道。明祝惟辰,景福来造”**:
- 关键词解释:
- 景侯论(Jǐngkòu Lùn):
- 指徐羡之等人提出的主张,他们认为不应该在京都设立太社。
- 冢土(Zhǒngshǔ):
- 《大雅》中提到的一种祭祀用的土壤,象征大地。
- 太社(Tài Shè):
- 古代帝王所祭拜的土地神,象征着国家的根基。
- 五色(Wǔsè):
- 《禹贡》中提到的五种颜色,象征五行。
- 毛公(Máo Gōng):
- 春秋时期的学者,对《诗经》有深入的研究。
- 冢土:
- 《毛传》的解释,即太社。
- 帝社(Di She):
- 另一个祭祀土地神的地方,与太社相对应。
- 坤德(Kūn Dé):
- 《周易》中的一种美德,强调地的属性和作用。
- 王畿(Wáng Jī):
- 古代帝王的领地,象征国家的核心区域。
- 明祝:
- 祭祀活动中的祝福词。
- 景福(Jǐng Fú):
- 吉祥的福气。
- 诗句译文:
- 徐羡之等人认为不应在京都设立太社,因为他们主张应该破除郑氏的学说。刘寔和咸的意见一致。文帝下令:“社实一神,而相袭二位,众议不同,何必改作。”因此仍然保持原来的制度。
- 元帝建武元年,洛阳再次建立两个社和一座祭天坛,太社的祝词是:“地德普施,惠存无疆。乃建太社,保佑万邦。悠悠四海,咸赖嘉祥。”帝社的祝词是:“坤德厚载,王畿是保。乃建帝社,以神地道。明祝惟辰,景福来造。”
- 诗句赏析:
- 这首诗主要讲述了徐羡之等人的观点以及文帝的回应。徐羡之等人认为不应在京都设立太社,而文帝则表示应该坚持原来的制度。这首诗体现了古代对于祭祀文化的重视和尊重传统的态度。
这首诗也反映了朝廷在处理宗教问题时的谨慎和理性。文帝没有盲目支持某个观点,而是通过对话和辩论来解决问题。这种态度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是非常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