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之迁冠军将军、丹阳尹,进号征虏将军,加散骑常侍,以公主忧不拜。过葬,复授前职,湛之表启固辞,又诣廷尉受罪。上诏狱官勿得受,然后就命。固辞常侍,许之。二十二年,范晔等谋逆,湛之始与之同,后发其事,所陈多不尽,为晔等款辞所连,乃诣廷尉归罪,上慰遣令还郡。湛之上表曰:

贼臣范晔、孔熙先等,连结谋逆,法静尼宣分往还,与大将军臣义康共相唇齿,备于鞠对。伏寻仲承祖始达熙先等意,便极言奸状。而臣儿女近情,不识大体,上闻之初,不务指斥,纸翰所载,尤复漫略者,实以凶计既表,逆事归露。又仰缘圣慈,不欲穷尽,故言势依违,未敢缕陈。情旨无隐,已昭天鉴。及群凶收禽,各有所列,晔等口辞,多见诬谤。承祖丑言,纷纭特甚。乃云臣与义康宿有密契,在省之言,期以为定,潜通奸意,报示天文。末云熙先县指必同,以诳于晔,或以智勇见称,或以愚懦为目。既美其信怀可履,复骇其动止必启。凡诸诡妄,还自违伐,多举事端,不究源统,赍传之信,无有主名,所征之人,又已死没,首尾乖互,自为矛楯。即臣诱引之辞,以为始谋之证,衔臣纠告,并见怨咎,纵肆狂言,必规祸陷。伏自探省,亦复有由。

诗句:

  1. 湛之迁冠军将军、丹阳尹,进号征虏将军,加散骑常侍,以公主忧不拜。过葬,复授前职,湛之表启固辞,又诣廷尉受罪
  • 注释: 徐湛之升任为冠军将军和丹阳尹,并被授予征虏将军的称号,还加封为散骑常侍。因为他是公主的母亲(即皇帝的女儿),所以无法接受这个职位。在完成葬礼之后,他重新恢复了原先的职位,但徐湛之通过上奏请求辞去所有职务,然后前往廷尉接受审判。
  1. 二十二年,范晔等谋逆,湛之始与之同,后发其事,所陈多不尽,为晔等款辞所连,乃诣廷尉归罪,上慰遣令还郡
  • 注释: 在二十二年,范晔等人开始密谋反抗朝廷,徐湛之最初参与其中。后来揭露了此事,但他所列举的罪行并不完全,因为范晔等人提供了虚假的辩解,导致他被带到廷尉接受审讯。皇帝安抚了他,命令他回到他的郡中。

译文:

徐湛之升任为冠军将军和丹阳尹,并被授予征虏将军的称号,还加封为散骑常侍。因为他是公主的母亲(即皇帝的女儿),所以无法接受这个职位。在完成葬礼之后,他重新恢复了原先的职位,但徐湛之通过上奏请求辞去所有职务,然后前往廷尉接受审判。在二十三年,范晔等人开始密谋反抗朝廷,徐湛之最初参与其中。后来揭露了此事,但他所列举的罪行并不完全,因为范晔等人提供了虚假的辩解,导致他被带到廷尉接受审讯。皇帝安抚了他,命令他回到他的郡中。

赏析:

这段文字记录了徐湛之的政治生涯及其与范晔等人的关系。从一开始的晋升到后来的被指控和审判,徐湛之经历了一系列的起伏。尽管面对困难,他始终坚守忠诚和正直的原则。他的遭遇反映了当时政治斗争的残酷和复杂性,也展示了个人在国家大事面前的无奈与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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