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达屡经狂逆,上以其终无悛心,因高阇事陷之,下诏曰“王僧达余庆所钟,早登荣观,轻险无行,暴于世谈。值国道中艰,尽室愿效,甄其薄诚,贳其鸿慝,爵遍外内,身穷荣宠。曾无在泮,食椹怀音,乃协规西楚,志扰东区,公行剽掠,显夺凶党,倚结群恶,诬乱视听。朕每容隐,思加荡雪,曾无犬马感恩之志,而炎火成燎原之势,涓流兆江河之形,遂唇齿高阇,契规苏宝,搜详妖图,觇察象纬。逮贼长临枭,余党就鞫,咸布辞狱牒,宣言虚市,犹欲隐忍,法为情屈。小丑纷纭,人扇方甚,矫构风尘,志希非觊,固已达诸公卿,彰于朝野。朕焉得轻宗社之重,行匹夫之仁。殛山诛邪,圣典所同,戮讽剪律,汉法攸尚。便可收付延尉,肃正刑书。故太保华容文昭公弘契阔历朝,绸缪眷遇,岂容忘兹勋德,忽其世祀,门爵国姻,一不贬绝”于狱赐死,时年三十六。
宋书·卷七十五·列传第三十五·王僧达 颜竣
- 【注释】
- 僧达:即王僧达,南朝宋的著名人物,曾任尚书令等职。
- 经:屡次。
- 狂逆:指王僧达性格狂傲不羁,行为叛逆。
- 高阇(jié):高阇是古代的一种刑罚,这里指王僧达因犯有重罪而被判处死刑。
- 诏:皇帝的命令或诏书。
- 余庆:指王僧达家族享有的荣耀和福气。
- 终:始终。
- 悛(quān)心:改过自新之心。
- 因高阇事:由于与高阇有关的事情。
- 陷之:陷害他。
- 下诏曰:“……”:皇帝下诏书说。
- 甄其薄诚:甄别他的微薄诚意。
- 贳其鸿慝(dù):赦免他的大恶。
- 爵遍外内,身穷荣宠:封赏遍及朝廷内外,身居尊贵地位和尊宠。
- 曾无在泮(pàn): 曾经没有在学宫学习。
- 食椹怀音: 比喻内心有所思虑。
- 协规西楚, 志扰东区: 协助谋划西楚的事业,心怀扰乱东吴的图谋。
- 公行剽掠: 公开地抢劫掠夺。
- 显夺凶党: 显露出夺取邪恶之徒的野心。
- 倚结群恶: 勾结一群邪恶的人。
- 诬乱视听: 造谣中伤,扰乱人们的视听。
- 朕每容隐,思加荡雪: 我时常容忍包庇,希望洗刷你的罪行。
- 犬马感恩之志: 像狗马一样对恩情的感激之情。
- 炎火成燎原之势, 涓流兆江河之形: 如同烈火燃起的燎原之势,细小的水流可以形成江河。
- 遂唇齿高阇,契规苏宝:于是就像嘴唇和牙齿那样紧密合作,遵循苏宝的规则行事。
- 搜详妖图,觇察象纬:详细搜查邪恶的计划,洞察天文地理的变化。
- 逮贼长临枭,余党就鞫:当敌人首领到来时,其余的同伙被审问。
- 咸布辞狱牒,宣言虚市:都陈述自己的案情和口供,声称无辜。
- 犹欲隐忍,法为情屈:仍然想忍受,但是法律被情感所屈服。
- 小丑纷纭,人扇方甚:小人之间纷纷扰扰,煽动得很厉害。
- 矫构风尘,志希非觊 (jī kǎi):假装构建风云,谋求不是依靠的愿望。
- 固已达诸公卿,彰于朝野:已经让所有公卿大臣知道,广为人知。
- 朕焉得轻宗社之重,行匹夫之仁:我怎么可以轻视国家和社稷的安危,而实行一个平民百姓的仁爱?
- 殛山诛邪,圣典所同:诛杀山中的邪灵,这是圣人的经典规定。
- 戮讽剪律,汉法攸尚:惩罚、警示、规范刑法,这是汉朝法制的要求。
- 便可收付延尉,肃正刑书:你就可以交给廷尉处理,以使刑法更加严明。
- 故太保华容文昭公弘:原来的太保华容文昭公刘弘。
- 契阔历朝,绸缪眷遇:经历了各个朝代,始终受到照顾和关怀。
- 岂容忘兹勋德,忽其世祀:怎么能忘记你的功勋和美德,忽视你世代的祭祀?
- 门爵国姻,一不贬绝:家门和官职,都没有降格和取消的情况。
- 【译文】
宋书·卷七十五·列传第三十五·王僧达 颜竣
王僧达多次因狂傲叛逆被处以重刑,皇上因为始终没有悔改之心,所以利用高阇的事将他陷害致死,皇帝下诏书说:“王僧达余庆所钟,早登荣观,轻险无行,暴于世谈。值国道中艰,尽室愿效,甄其薄诚,贳其鸿慝,爵遍外内,身穷荣宠。曾无在泮,食椹怀音,乃协规西楚,志扰东区,公行剽掠,显夺凶党,倚结群恶,诬乱视听。朕每容隐,思加荡雪,曾无犬马感恩之志,而炎火成燎原之势,涓流兆江河之形,遂唇齿高阁,契规苏宝,搜详妖图,觇察象纬。逮贼长临枭,余党就鞫,咸布辞狱牒,宣言虚市,犹欲隐忍,法为情屈。小丑纷纭,人扇方甚,矫构风尘,志希非觊,固已达诸公卿,彰于朝野。朕焉得轻宗社之重,行匹夫之仁。殛山诛邪,圣典所同,戮讽剪律,汉法攸尚。便可收付延尉,肃正刑书。故太保华容文昭公弘契阔历朝,绸缪眷遇,岂容忘兹勋德,忽其世祀,门爵国姻,一不贬绝。”于狱赐死,时年三十六。
- 【赏析】
这首诗通过王僧达的生平事迹和最后的结局,展示了他在朝政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最终的失败。诗歌通过对他的性格描述、所作所为的反思和对其命运的描写,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人性的多面性。此外,诗中也透露出作者对于权力和道德的思考,以及对历史的评价和对未来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