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诗句: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邦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译文:臣子看到天后时代,有个同州下邽人徐元庆,他的父亲徐爽被县令赵师韫杀害,他最终能够亲手杀死父亲的敌人,并自己承认罪过。

注释:臣子,古代对君主或上级的尊称。伏见,即“拜见”的意思。天后,指唐高宗李治的皇后武则天。下邽,古地名,今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元庆,徐元庆,是文中提到的人物名字。父爽,指徐元庆的父亲徐爽。师韫,赵师韫,徐元庆的父亲徐爽的同事。所杀,被杀害。手刃,亲手杀死。父仇,指徐元庆的父亲徐爽被害的仇恨。卒能,终于能够。束身,束紧身体,比喻归顺或者认错。归罪,归罪于某人。谏臣,指当时向皇帝进言规劝的人。陈予昂,陈子昂,文中提到的谏臣名。诛之而旌其闾,建议将徐元庆处死并表彰他的孝义。编之于令,把这个故事编入法令。国典,国家的法律和规范。独过之,独自认为这个建议不对。

赏析:本诗是一篇反驳性文章,作者柳宗元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陈子昂的建议存在矛盾之处,并且不够合理。在这篇文章中,柳宗元主张应该尊重个人的自主选择,不应该因为个人的行为而剥夺他们的生命。他认为徐元庆能够杀死仇敌,并不是为了报仇雪恨,而是因为他选择了正确的道德标准。这种观点在当时是非常先进的,因为它强调了个人的道德自由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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