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书之立约,其来尚矣。如尼父之定《虞书》也,以舜为始,而云“粤若稽古帝尧”;丘明之传鲁史也,以隐为先,而云“惠公元妃孟子”。此皆正其疆里,开其首端。因有沿革,遂相交互,事势当然,非为滥轶也。过此已往,可谓狂简不知所裁者焉。

夫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若《汉书》之立表志,其殆侵官离局者乎?考其滥觞所出,起于司马氏。案马《记》以史制名,班《书》持汉标目。

《史记》者,载数千年之事,无所不容;《汉书》者,纪十二帝之时,有限斯极。

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表志所录,乃尽犠年,举一反三,岂宜若是?胶柱调瑟,不亦谬欤!但固之踳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宋史》则上括魏朝,《隋书》则仰包梁代。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于千百。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为叹息!

诗句解读与译文史通·内篇·断限第十二

书的设立和编纂,自古以来就有。如同孔子制定《尚书》那样,以舜为开始,而提到“越若稽古帝尧”;司马迁传写鲁国的史书,以隐公为开头,而提到“惠公元妃孟子”。这些都是确定书的范围,开启书的开端。由于有继承和发展,因此相互交错,这是事理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不是随意的。超过这个界限,可以说是狂乱简练不知道如何裁夺的了。

**孔子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如果《汉书》的建立是侵夺官职的行为,那么它又是怎样的?查看《汉书》的滥觞,起源于司马氏。根据《史记》以史命名,《汉书》以汉标目。

《史记》记载了数千年的历史,无所不包;《汉书》记载了十二帝时期的历史,范围是有限的。《史记》已经划分了迁徙和记录,区分了取舍,但纪传所保留的主要是汉朝的事情;《汉书》所记录的,则完全涵盖了西汉的时间,举一反三,这难道是合适的吗?胶柱调瑟,这不是很荒谬吗!但是《史记》的踳驳已久,过去的事无法改变。而后人的作者都习惯了这种错误。例如《宋史》上概括了魏朝,《隋书》则包括了梁代。要求他们记录的事情,得有十分之一在千百中。一旦形成一种模式,没有人敢于更改;谈论其中的规律,只能感叹!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汉书》和《史记》的比较来表达对历史编纂的批评。诗中提到的“过此已往”指的是《史记》对历史的全面记录,而《汉书》则更偏向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史记》的广泛收录被认为体现了历史的深度和广度,而《汉书》的选择性收录则被认为是过于狭隘和专一。诗人通过这种对比强调了历史编纂应该追求全面性和多元性,而非局限于某一方面。

诗中提到“胶柱调瑟”,比喻固定不变的做法或思维模式,批评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诗人借此表达对于历史编纂应具有灵活性和开放性的期待。这种观点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下显得尤为先进和前卫,体现了儒家文化对于历史的严谨态度与对变化的追求之间的冲突。

最后一句“永言其理,可为叹息!”表达了对历史编纂中固守传统做法的遗憾和对变革的期望。诗人希望历史编纂能够超越时间的限制,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变化,展现出更加丰富的历史内涵和价值。这不仅是对历史编纂的一种理想状态的期待,也是对后世史书编纂者的启示和鼓励。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