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魏武乘时拨乱,电扫群雄,锋镝之所交,网罗之所及者,盖唯二袁、刘、吕而已。若进鸩行弑,燃脐就戮,总关王室,不涉霸图,而陈寿《国志》引居传首。夫汉之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之毙,遂刊于《魏书》乎?兼复臧洪、陶谦、刘虞、孙瓒生于季末,自相吞噬。其于曹氏也,非唯理异犬牙,固亦事同风马,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岂非流宕忘归,迷而不悟者也?

亦有一代之史,上下相交,若已见它记,则无宜重述。故子婴降沛,其详取验于《秦纪》;伯符死汉,其事断入于《吴书》。沈录金行,上羁刘主;魏刊水运,下列高王。唯蜀与齐各有国史,越次而载,孰曰攸宜?

自五胡称制,四海殊宅。江左既承正朔,斥彼魏胡,故氐、羌有录,索虏成传。魏本出于杂种,窃亦自号真君。其史党附本朝,思欲凌驾前作,遂乃南笼典午,北吞诸伪,比于群盗,尽入传中。但当有晋元、明之时,中原秦、赵之代,元氏膜拜稽首,自同臣妾,而反列之于传,何厚颜之甚邪!又张、李诸姓,据有凉、蜀,其于魏也,校年则前后不接,论地则参、商有殊,何与魏氏而横加编载?

当魏武乘时拨乱,电扫群雄,锋镝之所交,网罗之所及者,盖唯二袁、刘、吕而已。若进鸩行弑,燃脐就戮,总关王室,不涉霸图,而陈寿《国志》引居传首。夫汉之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之毙,遂刊于《魏书》乎?

这段诗句出自《史通·内篇·断限第十二》,是中国古代史学评论家白雲的一篇作品。在文中,作者首先提出了对于史书编写原则的质疑:为何同一历史事件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记录方式?接着指出了东汉末年,三国时期的著名人物袁术(袁本初)、刘备(玄德)、吕布(奉先)被陈寿记载在《三国志》中。这里提到了两个关键的历史人物和事件:一个是袁术,他在历史上因为发动政变而被曹操所杀;另一个是吕布,他因背叛曹操而被斩首。作者通过这样的叙述,表达了对陈寿在《三国志》中如何处理这些历史事件的不满。

白雲还进一步批评了史书的编纂方式,他指出史书应当根据其内容来决定何时应该收录哪些信息。例如,如果一个事件只涉及王室成员,那么它就不应当被纳入到霸者的传记中。这一观点体现了白雲对于史书编撰规范的重视。

白雲还提到汉朝的董卓和唐朝的赵高作为例子,来强调不同朝代对待历史人物的不同标准。他通过对这两个历史人物的描述,揭示了当时史学家对于历史的解读可能受到政治立场的影响。

白雲提出了一个问题:“岂宜若是?”这是一个反问句,表示他对史书处理方式的疑问。他认为史书的编写不应该如此随意,而应该有更明确的原则和标准。

白雲在这段诗中通过批评史书的编写方式,引发了对历史书写准则的深入思考。他的观点在当时的史学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对于后世的史学研究和学术讨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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