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则是非无准,向背不同者焉。又案武王为《泰誓》,数纣过失,亦犹近代之有吕相为晋绝秦,陈琳为袁檄魏,欲加之罪,能无辞乎?而后来诸子,承其伪说,竞列纣罪,有倍《五经》。故子贡曰:桀、纣之恶不至是,君子恶居下流。班生亦云:安有据妇人临朝!刘向又曰:世人有弑父害君,桀、纣不至于是,而天下恶者,必以桀、纣为先。此其自古言辛、癸之罪,将非厚诬者平?其疑六也。
《微子之命》篇《序》云:“杀武庚”。案禄父即商纣之子也。属社稷倾覆,家国沦亡,父首枭悬,母躯分裂,永言怨耻,生人莫二。向使其侯服事周,而全躯保其妻子也,仰天俯地,何以为生?含齿戴发,何以为貌?既而合谋二叔,徇节三监,虽君亲之怨不除,而臣子之诚可见,考诸名教,生死无惭。议者苟以其功业不成,便以顽人为目。必如是,则有君若夏少康,有臣若伍子胥,向若陨仇雪怨,众败身灭,亦当隶迹丑徒,编名逆党者邪?其疑七也。
诗句中“斯非谬种,谁为乱臣”出自《史记·太史公自序》。
在《史记·宋微子世家》中记载的微子启的故事是:“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命微子启代殷后”,这句话说明了微子启之所以能够继承商朝的祭祀并非偶然,而是因为他具有高尚的品德与智慧,能够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
《微子之命》篇中,周成王表达了对微子的信任和期望,认为他能够承担起维护国家稳定与发展的责任,因此赋予他重任。这篇文献不仅是对历史事件的记录,更是对当时政治状况的一种评价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