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尾纷拏,而章句错糅。此所谓科条不整,寻绎难知者也。
夫人君改元,肇自刘氏。史官所录,须存凡例。案斯《志》之记异也,首列元封年号,不详汉代何君;次言地节、河平,具述宣、成二帝。武称元鼎,每岁皆书;哀曰建平,同年必录。此所谓标举年号,详略无准者也。
第三科释灾多滥者,其流有八:一曰商榷前世,全违故实;二曰影响不接,牵引相会;三曰敷演多端,准的无主;四曰轻持善政,用配妖祸;五曰但伸解释,不显符应;六曰考核虽谠,义理非精;七曰妖祥可知,寝默无说;八曰不循经典,自任胸怀。
《志》云:“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是岁,韩、魏、赵篡晋而分其地,威烈王命以为诸侯。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贼臣,天下不附矣。”案周当战国之世,微弱尤甚。故君疑窃斧,台名逃债。正比夫泗上诸侯,附庸小国者耳。
诗句
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
译文
《史记》中的《汉书·五行志》在记录异象时,首先列出了元封年的年号,但未注明汉朝的哪个皇帝;随后叙述了地节和河平年间的事件,对宣帝和成帝进行了详细描述。武宗的元鼎年间每年都有记载,哀帝的建平年间则一定包含在内。这表示在标举年号时,详略没有一定的标准。
注释与赏析
注释
- 首尾纷拏 - 形容事情杂乱无章或结构混乱。
- 科条不整 - 指规章制度不完善,需要整理。
- 寻绎难知 - 寻找并理解某个事物或概念很困难。
- 夫君改元 - 指皇帝更换年号。
- 案斯《志》之记异也 - 根据《汉书·五行志》所记载的灾异事件。
- 详略无准 - 说明记载的详细程度和简略程度没有一个明确标准。
- 第三科 - 指文中的第三个部分,即解释灾异的部分。
- 多滥者 - 指很多泛滥的情况。
- 影响不接 - 事情发生后与先前的事件之间没有直接联系。
- 敷演多端 - 比喻阐述问题时涉及多个方面或角度。
- 轻持善政 - 轻视执行好的政策。
- 寝默无说 - 表示沉默不言,没有合适的言辞来表达。
- 不循经典 - 不按照古代的经典文献来行事。
赏析
此诗通过批评《汉书·五行志》在记述灾异时的问题,指出其记录的混乱、不严谨以及缺乏明确的标准。作者通过对《汉书·五行志》的描述,揭示了史书在记述历史事件时的普遍问题,即在细节的处理上存在疏漏和随意性。这不仅是对《汉书·五行志》的批判,也是对整个古代史书编纂方法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