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云:史记成公十六年,公会诸侯于周。案成公者,即鲁侯也。班氏凡说鲁之某公,皆以《春秋》为冠。何则?《春秋》者,鲁史之号。言《春秋》则知是鲁君。今引史记居先,成公在下,书非鲁史,而公舍鲁名。胶柱不移,守株何甚。此所谓《春秋》、《史记》杂乱难别也。

案班《书》为志,本以汉为主。在于汉时,直记其帝号谥耳。至于它代,则云某书、某国君,此其大例也。至如叙火不炎上,具《春秋》桓公十四年;次叙稼穑不成,直云严公二十八年而已。夫以火、稼之间,别书汉、莽之事。年代已隔,去鲁尤疏。洎乎改说异端,仍取《春秋》为始,而于严公之上,不复以《春秋》建名。遂使汉帝、鲁公,同归一揆。必为永例,理亦可容。在诸异科,事又不尔。求之画一,其例无恒。此所谓屡举《春秋》,言无定体也。

诗句

《志》云:史记成公十六年,公会诸侯于周。

译文

《春秋》记载,成公十六年,鲁成公和各国诸侯在周地会面。

注释

  1. 《春秋》 - 古代中国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记录了春秋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方面的历史事件。
  2. 成公 - 指成公(Cheng Gong),鲁国的君主名。
  3. 周地 - 指周朝的领土范围,包括今陕西、河南一带。
  4. 公会诸侯于周 - 指鲁成公在周地会合其他诸侯举行会谈或会议。

赏析

本诗通过引用《春秋》和《史记》中关于鲁成公的记载,表达了对两种史书叙述方法的差异和批评。诗中的“胶柱不移”,比喻守旧固执,不愿改变;“守株何甚”,则讽刺那些死守陈规,不求进取的行为。通过对历史事件的描述,反映了作者对历史记述的严谨态度和对历史真实性的追求。同时,也表达了对历史多样性和包容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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