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昭公十五年六月,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又云:”日比再蚀,其事在《春秋》后,故不载于《经》。”案自昭十五年,迄于获麟之岁,其间日蚀复有九焉。事列本《经》,披文立验,安得云再蚀而已,又在《春秋》之后也?且观班《志》编此九蚀,其八皆载董生所占。复不得言董以事后《春秋》,故不存编录。再思其语,三覆所由,斯盖孟坚之误,非仲舒之罪也。
《春秋》昭公九年,陈火。刘向以为先是陈侯之弟杀太子偃师,楚因灭陈。《春秋》不与蛮夷灭中国,故复书陈火也。案楚县中国以为邑者多矣,如邑有宜见于《经》者,岂可不以楚为名者哉?盖当斯时,陈虽暂亡,寻复旧国,故仍取陈号,不假楚名。独不见郑裨灶之说乎?裨灶之说斯灾也,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此其效也。自斯而后,若颛琐之虚,宛丘之地,如有应书于国史者,岂可复谓之陈乎。
《春秋》昭公十五年六月日蚀,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
董仲舒,西汉时期的思想家,其天人感应理论深刻影响了后世的哲学和历史观念。在《汉书·五行志》中,董氏认为昭公十五年六月日蚀的原因与晋国相关,即晋国有失众心,导致灭亡。这一观点虽然基于当时的天文观察,但在当时的政治背景下,被赋予了强烈的政治寓意。
董仲舒的解释是,晋厉公被指为诛四大夫之乱,实际上他只杀害了三位大夫。因此,这次日蚀被视为晋国的象征,预示着晋国的灭亡。而昭公九年陈国的火灾也被董仲舒解释为陈国夏征舒弑君,楚严王托欲为阵讨贼,陈国辟门而灭陈。这种解释将国家的命运与天象联系起来,体现了董仲舒天人合一的思想。
从董仲舒的解释中可以看出,他对天文现象的解释充满了浓厚的政治色彩。他认为国家的兴衰与天意密切相关,通过观测天象来推测和预兆国家的未来发展。这种看法在当时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使得人们更加相信天意可以干预人间事务。
对于现代人来说,理解董仲舒的这种解释需要具备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知识。例如,昭公五年日食,被认为是由于郑裨灶之说引起的。郑裨灶的解说被记录在《左传》中,其中提到“比于赤乌”和“火为灾”。这些记载表明,古代的天文现象被赋予丰富的神话色彩。
董仲舒对昭公十五年的日蚀和昭公九年陈国的火灾的解释体现了他的天人感应和天意论思想。尽管这些解释在当时具有深远的社会影响力,但在现代看来,它们更多的是为了维护统治阶层的权威和稳定。通过对这些历史事件的深入解读,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社会的文化背景和政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