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二年,欧阳文忠公考试礼部进士,疾时文之诡异,思有以救之。梅圣俞时与其事,得公论刑赏以示文忠,文忠惊喜以为异人,欲以冠多士,疑曾子固所为-子固,文忠门下士也-乃寘公第二,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殿试中乙科。以书谢诸公,文忠见之,以书语圣俞曰:“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士闻者始哗不厌,久乃信服。
丁太夫人忧。终丧,五年,授河南福昌主簿,文忠以直言荐之秘阁。试六论,旧不起草,以故文多不上;公始具草,文义粲然,时以为难。比答制策,复入三等,除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长吏意公文人,不以吏事责之,公尽心其职,老吏畏服。
关中自元昊叛命,人贫役重,歧下岁以南山木筏自渭入河,经砥柱之险,衙前以破产者相继也。公偏问老校曰:“木筏之害本不至此,若河渭未涨,操筏者以时进止,可无重费也。患其乘河渭之暴,多方害之耳。”公即修衙规,使衙前得自择水工,筏行无虞,乃言于府,使得系籍,自是衙前之害减半。
诗句:
嘉祐二年,欧阳文忠公考试礼部进士,疾时文之诡异,思有以救之。梅圣俞时与其事,得公论刑赏以示文忠,文忠惊喜以为异人,欲以冠多士,疑曾子固所为-子固,文忠门下士也-乃寘公第二,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殿试中乙科。以书谢诸公,文忠见之,以书语圣俞曰:“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
丁太夫人忧。终丧,五年,授河南福昌主簿,文忠以直言荐之秘阁。试六论,旧不起草,以故文多不上;公始具草,文义粲然,时以为难。比答制策,复入三等,除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长吏意公文人,不以吏事责之,公尽心其职,老吏畏服。
关中自元昊叛命,人贫役重,歧下岁以南山木筏自渭入河,经砥柱之险,衙前以破产者相继也。公偏问老校曰:“木筏之害本不至此,若河渭未涨,操筏者以时进止,可无重费也。患其乘河渭之暴,多方害之耳。”公即修衙规,使衙前得自择水工,筏行无虞,乃言于府,使得系籍,自是衙前之害减半。
赏析:
这首诗是苏轼的《东坡先生墓志铭》。它描述了欧阳修和梅尧臣两人在科举考试中的轶事。欧阳修在科举考试中被欧阳文忠公(即欧阳修)录取,他看到当时的科举考试题目过于怪异,于是想要改变这种现状。他的这一想法得到了梅尧臣的支持,他们一起向欧阳修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诗中提到的“关中”是指今天的陕西省。关中的地理位置非常特殊,这里的人经常需要从事繁重的劳动。因此,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南山木筏从渭河进入黄河。但是,由于河川的暴涨和湍急的水流,这些木筏经常会翻覆导致人员伤亡。欧阳修对此深感忧虑并想出了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欧阳修首先问了一个老校官:“木筏的危害本不应该达到这样的地步。如果河川没有暴涨的时候,那么操船的人就应该按照预定的时间前进后退,这样就可以避免重大的损失了。而他们却因为贪图一时的利益,反而加重了自身的负担。”然后他根据自己的想法制定了新的规则,让衙前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自己的工作,这样就大大减轻了他们的负担。他还向官府建议让他们登记在册,这样一来,衙前的负担就减少了一半。
这首诗通过欧阳修和梅尧臣的故事展示了他们在科举考试中的出色表现以及他们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同时,这首诗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实问题和人们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