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盖之乱,桑弘羊子迁亡,过父故吏侯史吴,后迁捕得,伏法。会赦,侯史吴自出系狱。廷尉王平与少府徐仁杂治反事,皆以为“桑迁坐父谋反而侯史吴臧之,非匿反者,乃匿为随者也”,即以赦令除吴罪。后侍御史治实,以“桑迁通经术,知父谋反而不谏争,与反者身无异。侯史吴故三百石吏,首匿迁,不与庶人匿随从者等,吴不得赦。”奏请覆治,劾廷尉、少府纵反者。少府徐仁,即丞相车千秋女婿也,故千秋数为侯史吴言;恐大将军光不听,千秋即召中二千石、博士会公车门,议问吴法。议者知大将军指,皆执吴为不道。明日,千秋封上众议。光于是以千秋擅召中二千石以下,外内异言,遂下廷尉平、少府仁狱。朝廷皆恐丞相坐之。太仆杜延年奏记光曰:“吏纵罪人,有常法。今更诋吴为不道,恐于法深。又,丞相素无所守持而为好言于下,尽其素行也。至擅召中二千石,甚无状。延年愚以为丞相久故及先帝用事,非有大故,不可弃也。间者民颇言狱深,吏为峻诋;今丞相所议,又狱事也,如是以及丞相,恐不合众心,群下讙哗,庶人私议,流言四布。延年窃重将军失此名于天下也。”光以廷尉、少府弄法轻重,卒下之狱。夏,四月,仁自杀,平与左冯翊贾胜胡皆要斩。而不以及丞相,终与相竟。延年论议持平,合和朝廷,皆此类也。
诗歌赏析:
《资治通鉴》是一部记录汉朝历史的长篇历史著作,而《汉书》则是其中的一部分。在这部作品中,作者班固通过详细地记载了汉昭帝时期的政治、军事和社会生活情况,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那个时代的历史窗口。
在这首诗中,桑弘羊的子迁因父之故而被杀害,但侯史吴却因此得以逃脱。诗中的“侯史吴”是一个重要的角色,他的出现象征着正义与邪恶之间的斗争。虽然侯史吴因为藏匿桑迁而得以幸免,但他的行为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诗中的“廷尉王平与少府徐仁杂治反事”,表明了当时社会对于法律的重视以及公正的执行。
诗中还揭示了一个更为复杂的社会现象。尽管侯史吴首鼠两端、隐匿逃亡者,但他并非真正的罪犯,而是被无辜牵连的人。这种复杂的情况反映出古代社会中法律执行的难度和复杂性。诗中提到的各种法律程序和决策过程,也展示了当时的司法体系和权力结构。
诗中的叙述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道德观念。诗中提到桑迁虽然精通经书,但在父亲被害后,他选择了沉默,没有进行抗争。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道德观念,即在面对不公和不义时,人们往往选择沉默和妥协而不是勇敢地站出来维护正义。
这首诗通过对桑弘羊之子迁被杀及其亲属侯史吴得以逃脱的事件的描述,展现了古代社会的复杂性和道德观念的多样性。同时,它也提醒我们,无论社会如何发展变化,正义和法律的重要性始终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