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捐之与杨兴善。捐之数短石显,以故不得官,稀复进见;兴新以材能得幸。捐之谓兴曰:“京兆尹缺,使我得见,言君兰,京兆尹可立得。”兴曰:“君房下笔,言语妙天下;使君房为尚书令,胜五鹿充宗远甚。”捐之曰:“令我得代充宗,君兰为京兆,京兆,郡国首,尚书,百官本,天下真大治,士则不隔矣!”捐之复短石显,兴曰:“显方贵,上信用之;今欲进,第从我计,且与合意,即得入矣!”捐之即与兴共为荐显奏,称誉其美,以为宜赐爵关内侯,引其兄弟以为诸曹;又共为荐兴奏,以为可试守京兆尹。石显闻知,白之上,乃下兴、捐之狱,令显治之,奏“兴,捐之怀诈伪,更相荐誉,欲得大位,罔上不道!”捐之竟坐弃市,兴髡钳为城旦。
臣光曰:君子以正攻邪,犹惧不克。况捐之以邪攻邪,其能免乎!
诗句赏析:
贾捐之与杨兴,友谊深厚,同怀壮志。
译文:
贾捐之与杨兴,交情深厚,志向相同。 贾捐之多次揭露石显的罪行,因此被排挤,难以得到重用。 杨兴刚因才能得到汉元帝的宠爱,而贾捐之则通过向朝廷推荐他们来寻求自己的利益。 贾捐之对杨兴说:“京兆尹这个位置空缺着,如果我有机会见到皇上,我就可以帮你争取这个职位。” 杨兴听后欣喜若狂,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于是二人便开始策划如何利用这个机会。 然而,由于杨兴的野心和不道德的行为,他最终被石显陷害入狱,而贾捐之则因为揭发他的罪行而被判处死刑,弃市。
注释:
- 贾捐之(?—公元前43年),字君房,东汉时期的官员,以其直言进谏而著称。
- 杨兴(?—公元45年),长安令,因才华出众受到汉元帝的宠幸。
- 石显(?—公元前33年),宦官,因权力斗争和阴谋陷害而闻名。
- 京兆尹(Jingbu Yi):西汉时期的行政区划,负责长安城的管理。
- 弃市:古代的一种刑罚,将囚犯处以斩首。
- 尚书令:古代官职,负责文书、行政等事务。
赏析:
此诗通过描绘贾捐之与杨兴的故事,展现了他们在政治斗争中的起伏与无奈。贾捐之的正直和勇敢使他在面对权势时显得渺小,但他始终坚守原则,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愿放弃正义。杨兴则是典型的野心家,他为了个人的利益不惜牺牲他人的生命,最终落得个悲惨的结局。这首诗深刻地揭示了权力斗争的残酷性和人性的复杂性,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对公正、诚信和勇气的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