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陈和睦,优劣得所。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端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译文:
朝廷与地方,都是一体,奖惩善恶,不应不同。如果有作奸犯科或为忠心善良的人,应该交给有司来论其刑罚赏罚,以便显示陛下的公正之心,不应偏私,使内外有异法。
注释: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zhì)罚臧否(zāng pǐ),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赏析:
这首诗是诸葛亮上给后主刘禅的表,表达了他对于治国理政的看法。他主张政治上的“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他认为在朝廷和地方,都是一体的,奖惩善恶,不应不同。如果有人作奸犯科或为忠心善良的人,应该交给有司来论其刑罚赏罚,以便显示陛下的公正之心,不应偏私,使内外有异法也。他还提出了一些建议,如亲近贤臣,远离小人;亲近君子,疏远小人等。这些都是他在《出师表》中所提出的重要思想。